各相关企业:
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四川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3〕124号),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四川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范围
聚焦工业领域技术创新能力强、创新业绩显著、具有重要示范和导向作用的企业开展认定。
二、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四川省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
(二)拥有经认定的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
(三)在省内建有科研、生产基地且中方拥有控制权。
(四)拥有有效发明专利3项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成果实际应用成效显著。
(五)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企业研发机构拥有的高级专家(副高级职称)及博士5人以上,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一般应是从业人数的5%以上,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1000万元以上。
(六)申报企业已纳入统计部门研发统计,并按要求完成上一年度研发统计联网直报工作。
三、申报和推荐流程
(一)符合基本条件且自愿申请的企业登录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https://jxt.sc.gov.cn),点击公共服务栏目“四川省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体系”,选择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方向,按照系统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交。企业在线资料填报截止时间为5月21日24时,逾期不再受理。
(二)企业完成资料填报确认无误并提交后,下载《四川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申请书》及相关附件,将材料打印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后报送我局汇总(纸质申报书一式2份,具体格式及装订要求见附件)。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发展改革局 代荣云;联系方式:028-87359455)
附件:1.2023年四川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书
2.2023年四川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企业汇总表
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2023年5月12日
咨询热线:173-2318-3961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9:00
周六至周日 9: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