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工作,提高书面审查效率和质量,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等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研究起草了《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scsldjc@sina.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成都市青羊区东二巷18号(邮政编码:610041)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监察局,请在信封上注明“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8日。
附件:1.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5月15日
附件:1.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关于《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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