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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近零碳排放区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成都市龙泉驿区经信局 | 作者:成都市龙泉驿区经信局 | 发布时间: 2023-05-19 | 357 次浏览 | 分享到:
截止时间:2022年6月23日


各企业:

现将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近零碳排放区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成环气候函〔2023〕30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1.奖补政策:成功申报成都市近零碳排放试点的工业企业,并按照验收标准通过验收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补支持。

2.申报范围:符合工作方案中明确的遴选条件,且具有良好的碳排放数据管理和低碳试点基础,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工业企业。

3.遴选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近三年未发生环保、安全、质量等事故,企业能源结构以电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为主,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达到行业先进要求。

4.申报时间:2022年6月23日前。

5.申报材料:编制《建设方案》及相关支撑材料装订成册(纸质盖章版一式5份,盖章扫描件和电子版报送至邮箱731306449@qq.com)。

请各企业认真研读文件要求,符合条件的企业请按时间节点报送相关申报材料至成都公路口岸区经信局节能环保科816室。

联系人:雷老师、费老师;联系电话:84851835

附件: 成环气候函〔2023〕305号-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近零碳排放区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