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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成都高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 作者:成都高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 发布时间: 2023-05-31 | 390 次浏览 | 分享到:
截止时间:2023年6月5日

辖区各相关企业:

按照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与复核工作的相关安排,我局已启动2023年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2020年12月31日及以前登记注册并符合《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见附件)第十一条规定基本条件的各类所有制独立法人企业,可自愿申报示范基地。(按照省文旅厅要求,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七)规定中“重点培育的企业”,特指我省入库的相关规上企业)。同一企业集团的成员企业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家。鼓励在文化业态创新发展、文化资源数字转化和开发利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和创新发展、共性关键技术与核心技术装备研发、文化与旅游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文化产业园区和企业服务平台建设运营、自主知识产权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等领域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的企业申报示范基地。

二、申报方式

申报企业(区内注册)首先在“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管理系统”(http//ccipp-ydjd.mct.gov.cn/webbase,2023年6月1日开通)注册,登录后填报《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与复核申请书》并上传相关材料,在线打印申请书并签字盖章后,连同上传的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8份)一并报送至我局(纸质材料需装订成册,报送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5日17:00)。我局经初步遴选和审核后,将按照市级推荐名额分配安排,择优遴选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文化特色鲜明、创新发展能力强、具有行业代表性和影响力、对我市乃至全省文化产业发展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企业,向市文广旅局推荐。

联系人:祝政;联系电话:028-82829173

联系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8楼

附件: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成都高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