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成都高新区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政策措施的通知〉第十条房租补贴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成高发改发〔2023〕2号)和《关于加快推进“因疫情封(管)控临时停业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补贴”审核兑现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针对申报补贴的市场主体,属地社区进行初审、桂溪街道开展复审后,拟对39家市场主体予以援助,现将市场主体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6月20日—2023年6月27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附必要证据材料送达桂溪街道办事处210办公室,其中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并留联系方式。凡匿名或冒名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桂溪街道市场监管所,028-65734292
桂溪街道纪工委,028-85218725
通讯地址:成都高新区天仁路176号,邮编:610041
附件:
桂溪街道拟“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政策措施第十条房租补贴政策”的主体名单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桂溪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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