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成都市市级财政壮大集体经济示范村项目实施指导意见》(〔2023〕6-28)要求,为不断健全完善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机制,加快提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内生动力,进一步强化集体经济发展政策支持,推动全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壮大我区集体经济示范村项目,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目标任务
围绕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成都片区、全面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等重点工作,立足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积极探索项目实施的新路子,全面盘活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要素,依托优势产业,支持建设一批前景好、回报优的项目,进一步夯实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以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和更可持续发展的集体经济,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新动能、注入新活力。
二、申报主体
新都区辖区范围内的村级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三、申报条件
(一)已进入市农业农村局政府投入“三农”重大项目储备库(参见附件3)。
(二)产业优势突出,项目可行性较高,项目建设内容明确、预期效益较好,能形成集体经营性资产,或能带动集体产业发展,提升村集体经营性收入。集体经济组织拟实施项目应具有盈利潜力,集体收益分配机制完善。
(三)能够落实项目建设相关配套资金和用地指标。
(四)2021年至今,申报主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在经营活动中无因违法经营受到行政处罚,无重大违法记录,对应村“两委”班子成员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团队不存在违纪违法行为,村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五)2022年度已经安排市级财政壮大集体经济示范村项目资金的村级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不得重复申请。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请不同专项资金。
(六)承诺严格遵守市财政局有关支农项目建设、审计、验收及资金管理要求,原则上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建设、审计、验收工作。
四、补助标准
2023年度全区共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2个,单个项目市级财政支持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五、资金拨付方式
(一)采用镇(街道)报账制管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加快执行进度工作的通知》(成农联发〔2021〕38号)要求。项目资金下达镇(街)后,负责项目实施的村级集体经济合作联合社凭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凭证资料和相关材料到镇(街)办理报账手续。
(二)按项目进度分阶段拨付。项目资金下达镇(街)后,负责项目实施的村级集体经济合作联合社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凭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合同、请款报告等相关材料到镇(街)办理报账手续,其中建设类项目开工后,预付工程款比例不超项目资金30%,建设完工后可支付至80%,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资金。
五、项目资金支持方向及要求
主要建设内容应为可以产生经营收益的集体经营性项目,包括:新(改、扩)建经营场所、购置生产经营所需设施设备、盘活农村集体闲置资产、开发农村集体闲置资源、经营性项目配套设施建设以及其他可以增加集体经济收入的经营性项目。
农机购置等已列入国家现有专项资金补助的项目、土地整理项目、集中安置项目、公益性项目不纳入申报范围。
资金不得用于与项目建设无关的支出,如偿还债务、购置车辆、发放人员工作补贴等;不得用于修建村庄门楼、景观围墙、景观亭、景观廊架、护栏围栏(“门墙亭廊栏”)等纯景观性建筑;不得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支付房屋租金、铺货等。
六、项目立项程序
(一)区农业农村局于2023年6月15日发布《2023年成都市市级财政壮大集体经济示范村项目申报指南》。
(二)符合条件的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填写《项目备案申报书》(附件2),所在镇(街)初审后于2023年6月20日前将《项目备案申报书》报区农业农村局,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规自局等单位于2023年7月5日前组织项目评审,并将结果进行网上公示。
(三)市级核准备案。
公示无异议后,将具体实施方案上报市农业农村局核准备案。
(四)下达项目资金计划。
获得市农业农村局备案批复后,区农业农村局将以正式文件通知到各项目实施单位。各项目实施主体应及时启动项目实施,严格按照备案项目实施方案的投资规模、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期限实施项目,不得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地址、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原程序报批,未经批准不得变更。
七、项目实施期限
原则上2023年12月31日前实施完成。
八、项目验收
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农业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成农计〔2020〕4号)和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有关要求,项目建设完成后,采取实地核查的方式,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或技术人员,对建设完成的项目逐项检查核对,对实物量和资金量进行计算,对项目决策、项目管理、资金使用、目标完成和项目效果等进行考核。同时验收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项目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新都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5日
附件2
(项目备案申报书参考模板)
成都市2023年壮大集体经济示范村
项目备案
申
报
书
XX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XX月
成都市2023年壮大集体经济示范村项目
备案申报表
填报单位:XX县XX镇(街道)XX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
项目建设单位 | |||||
项目建设地点 | 项目建设时间 | ||||
项目建设 主要内容 | |||||
资金来源 | 总投资 | 万元 | |||
其中 | 市级财政资金 | 万元 | |||
县级财政资金 | 万元 | ||||
业主自筹资金 | 万元 | ||||
社会资本投资 | 万元 | ||||
市级财政资金 使用内容 | |||||
市级财政资金使用概算 | |||||
申报单位 承诺意见 | 承诺: 自愿申请实施该项目,保证相关信息真实有效,自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按期完成项目任务。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
区(市)县 部门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级部门备案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填表人: 联系电话(手机):
XX县XX镇(街道)XX村壮大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简要介绍项目区位、规模,实施的意义、必要性和目标任务。
二、建设内容
分别对建设内容作出详细说明。
(一)......
(二)......
(三)......
三、资金投入概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入概算
对项目工程量、造价进行估算,对项目总投资规模、资金筹措和各类资金投入作出说明,明确各类资金的具体建设内容。
(二)项目效益
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等方面作出说明(要求具体、可实现、可预见)。在经济效益中必须分析项目盈利模式及盈利点的测算,是否具有可持续性等论证情况。
(绩效目标表以区(市)县为单位汇总形成,数据要量化,重要指标与实施指导意见明确的项目目标一致。)
• 收益分配机制
对项目建成后运营管护机制进行阐述,对项目收益分配机制、收益分配比例作出说明。
四、项目进度安排
对项目立项、招投标、施工建设、检查验收、资金拨付等作出详细的计划安排(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五、项目组织管理
对项目工作机制、档案管理、组织保障等确保项目规范实施的机制方面作出具体详细说明。
六、附件材料
土地使用许可证明、项目绩效目标表、会议记录、公示照片、项目区位图、项目平面图、项目效果图、主要工程施工图等其他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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