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企业:
现将成都市经信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及运营检查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2年运营情况检查
请2020—2022年度认定的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于7月12日前填写《2022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运营情况汇总表》发送至邮箱928386143@qq.com。
二、2023年度示范平台认定
请符合申报认定条件(见附件)且有意申报的企业,于7月12日前将以下资料报送至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企业服务中心(天府大道北段18号成都高新区管委会9楼957办公室外,胡元丁028-85339186):
1. 《推荐申报四川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word版);
2. 《四川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表》(word版);
3. 《四川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word版及PDF盖章版)及4份纸质版;
4. 刻入以上全部资料电子文档的光盘1份。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本次申报不再将《四川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六条第(五)点作为推荐认定条件。
特此通知。
附件:1. 关于做好2023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及运营检查工作的通知
2. 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办法
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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