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市合同履约领域信用建设,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根据《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四川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成都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规定,现就2023 年成都市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以下简称为“守重”)企业公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2023 年“守重”企业公示依企业自愿申请,对申报企业2022年度的合同信用信息等情况进行记录汇集评价并向社会公示。
新申报企业应在我市注册登记满三年,并品牌具有社会影响力、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合同行为规范、合同履约状况良好、经营效益达到较高水平、社会信誉好,且在公示年度内未受到行政处罚、无严重失信行为、未被列入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的企业。
年度申报企业公示必须是上一年度取得成都市市级“守重”公示的企业,且无已吊销营业执照、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公示、有重大违法行为,产生严重社会影响、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列入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或其他应当撤销的情形的企业。
二、申报方式和申报时间
自愿申报企业即日起至9月30日登录成都市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合同信用公示软件” 系统(网址:
http://scjg.chengdu.gov.cn/cdscjgj/c134272/zwfw.shtml),如实填报相关内容,进行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以后还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次公示活动。
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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