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根据省经信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制造业“贡嘎培优”企业动态调整申报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企业函〔2023〕285号),现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范围
1. 现有100户省级制造业“贡嘎培优”企业
2. 有意入选省级制造业“贡嘎培优”企业库的企业
3.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领域且省级统计主管部门认可相关数据的企业
(二)重点
1. 能够实现“两个倍增一标杆”目标
2. 有资源消耗少、环境影响小、科技含量高、产出效益好、发展可持续特征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详见申报通知。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填写3张表格(企业基本信息表、翻倍支撑点表、参阅简表)、承诺书及真实性证明,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
(二)请申报企业于2023年9月12日(星期二)前将纸质申报资料交至公路口岸811室,电子申报资料发送至邮箱2370496996@qq.com,逾期不再受理,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电话联系;
(三)资料要求:纸质申报书(含3张表格、承诺书及佐证资料等)一式二份,每页需加盖公章,完整PDF扫描版一份,3张Word电子表格各一份
附件:
1.省经信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制造业“贡嘎培优”企业动态调整申报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企业函〔2023〕285号)
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028-61432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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