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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泸州市重大科技成果发布工作试行方案》的通知
来源:泸州市科学技术和人才工作局 | 作者:泸州市科学技术和人才工作局 | 发布时间: 2023-07-03 | 1238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各高校院所,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建立完善我市科技成果征集、筛选、通报和发布机制,加快成果转化应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市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了《泸州市重大科技成果发布工作试行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各区县园区、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配置精干力量,积极报送重大科技成果及成果转移转化典型案例(格式见附件)。自2023年7月起,每月10日前组织报送当月重大科技成果及成果转移转化典型案例,并将电子版发送到国家技术转移西南中心泸州分中心。

联系人:朱月强 王叙

联系电话:0830—6665520  18683073239

邮  箱:541403804@qq.com       

  

泸州市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3日             

 

 

泸州市重大科技成果发布工作

试行方案

 

为建立完善我市重大科技成果征集、筛选、通报、发布机制,加快成果转化应用,服务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围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先进材料、能源化工、食品轻纺、医药健康、现代农业等特色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托重点产学研单位和区县(园区),跟踪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在泸实施情况,及时反映我市重大科技成果及成果转移转化进展,营造良好的创新驱动发展氛围,服务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经济社会现代化建设。

(二)主要目标。

每年发布、通报重大科技成果50项左右,其中重大标志性成果10项左右;建立完善市县区联动、产学研协同的成果征集、筛选和通报(发布)机制。

二、成果征集

(一)征集内容。

面向全社会征求自主研发转化、合作转化、引进转化、购买转化科技成果,重点征集国家、省、市科技计划支持在泸产学研单位形成的重大科技成果及成果转移转化案例。

1.基础研究成果案例。

(1)发表的论文。《Nature》《Science》《Cell》《科学通报》等综合类、领域类顶级期刊论文,高影响因子论文,高被引论文,高下载论文等。

(2)出版的专著。科学出版社等著名学术出版机构出版的专著。

2.应用研究成果案例。

(1)重大关键技术。突破的国际领先、国内领先、国际先进、国内先进水平的“卡脖子”技术、颠覆性技术、关键核心技术等。

(2)重大创新产品。研发的国际领先、国内领先、国际先进、国内先进水平的国产化替代产品、战略性创新产品、首台(套)产品、一类新药等。

(3)重大生物品种。通过国家审定、登记、鉴定的动物、植物、微生物突破性新品种。

(4)授权发明专利。高价值发明专利、国外授权发明专利等。

(5)颁布的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3.成果转移转化案例。

服务特色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带动面广、社会影响力大、经济社会效益突出的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案例。

4.其它成果案例。

以上三类以外的重大科技成果。

(二)征集渠道。

采取自下而上组织报送、自上而下主动收集相结合的方式。组织重点产学研单位、市属企业、区县(园区)、高校院所等,每月10日前及时报送当月重大科技成果及成果转移转化典型案例,由市科技和人才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牵头组织,国家技术转移西南中心泸州分中心具体实施。

三、成果筛选

(一)初选。国家技术转移西南中心泸州分中心根据征集内容和要求对成果进行初选。每月15日前完成当月案例初选。

(二)复选。在初选的基础上,市科技和人才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会同有关业务科室组织复选,并形成成果通报(发布)材料。每月20日前完成当月案例复选。

(三)咨询。在复选的基础上,必要时由国家技术转移西南中心泸州分中心组织专家咨询。

(四)审定。市科技和人才局审定。每月25日前完成当月案例审定。

四、成果发布(通报)

(一)月度通报。每月筛选5—10项重大科技成果进行通报。

(二)季度发布。每季度以成果发布对接活动、文件等形式,遴选该季度重大科技成果,由成果完成人进行发布。季度发布活动可与地方政府、园区平台、高校院所等联合举办,与成果转化、项目路演等协同开展。

(三)年度榜单。每年从发布(通报)的重大科技成果中,评选产生10项左右重大标志性成果,形成年度榜单进行公开发布。组织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推介,进一步营造良好氛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由市科技和人才局分管领导任召集人的协调指导小组,整合相关单位力量,明确相关责任科室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和联络员,细化完善工作流程,切实做好重大科技成果及转移转化典型案例征集、筛选和发布(通报)工作。国家技术转移西南中心泸州分中心承办重大科技成果发布(通报)具体工作。

(二)加强激励考核。

定期通报案例报送及采用情况,建立激励考核机制。对积极报送案例、成效突出的产学研单位,市科技和人才局在科技项目、创新平台、表彰表扬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各区县(园区)工作情况,纳入市科技和人才局对相关单位的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等。

(三)加强成果应用。

重大科技成果发布(通报)与国家技术转移西南中心泸州分中心公共服务等平台协同联动,构建科技成果展示发布、合作交流、路演对接、交易转化等一体化平台,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引进培育一批技术经纪、金融投资、财会法律等高水平服务机构,持续优化科技成果转化生态。

 

附件:重大科技成果案例报送表(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