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贡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自府发〔2020〕20号)的规定,自贡市科学技术局聘请有关专家对提名2023年度自贡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进行了评审,经过专业评审组初评、现场答辩专家评审和市评审委员会复评审定,共评出科学技术进步奖拟奖项目60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自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3年9月20日前),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人选)提名材料真实性和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提出。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自贡市科学技术局在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将对拟奖项目进行复核,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我局按有关规定对异议提出者的相关信息予以保护。
市科技局成果转化科联系人及电话:李玘玢,8109127
市科技局机关纪委联系人及电话:刘传碧,8100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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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邮政编码:643000
附件:2023年度自贡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拟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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