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经信(经科)局,德阳经开区工信局:
为加快实施中小企业“育苗壮干”梯度培育计划,着力培育壮大优质中小企业群体,根据《四川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方案》(川经信企业函〔2022〕728号)精神,现将2023年度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认定及复核范围
(一)新认定范围
正式纳入四川省第一批的创新型中小企业。
(二)复核范围
2020年通过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企业。
(三)特别说明
1. 2023年一季度已申报四川省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优质中小企业可同时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最终视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结合判定是否推荐。
2. 已评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已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企业不再申报。
3. 其他省(市、区)、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依据《暂行办法》已公告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无需在我省重复申报。
二、新认定及复核条件
(一)基本条件
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上统称合规经营)。
(二)认定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即视为满足认定条件:
1. 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
2. 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
3. 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4. 精细化、特色化和创新能力四类十五个指标,评价结果依分值计算得分达到60分以上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2)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3)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
(4)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指该大赛2021年以来正式发布的名单)。
三、组织程序
(一)企业申报
按照自愿原则,对照认定标准进行自评(见附件4),并按属地化原则登录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技术支持电话:0571-56137700)进行线上填报,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见附件3,上传材料大小合计不超过300M),同时按程序向所在区(市、县)经信部门报送纸质申报材料(见附件5,厚资料包含附件5全部项目;薄资料包含封面及附件5目录中第1、2、3、6、7 项内容,请注意删减不必要项)。
(二)县级初审
各区(市、县)经信部门按程序组织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线上及线下初审,将通过初审的企业进行汇总并填写推荐企业汇总表(见附件8)。
培育平台现已开发,并将于4月底关闭,请抓紧时间申报并审核推荐。
四、工作要求
(一)及时推荐
各区(市、县)经信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优质中小企业新认定或复核,于4月28日(星期五)前,完成线上审核并将推荐文件(附件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需同时提供纸质件、盖章PDF件及可编辑电子版),及新认定及复核企业纸质申报材料(厚材料一式一份,薄材料一式两份)等报送我局。
(二)跟踪监测
有效期内的企业,如发生更名、合并、重组、跨省迁移、设立境外分支机构等与评价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应在发生变化后3个月内(逾期取消认定)登录培育平台,填写重大变化情况报告表(见附件9)并按程序报所在区(市、县)经信部门。区(市、县)经信部门收到企业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汇总报市经信局。
(三)退出机制
1. 有效期内的企业,如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或严重失信、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被发现存在数据造假等情形,直接取消公告或认定,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2. 企业发生重点变化,不再符合评价或认定标准的,由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核实后取消公告或认定。
3. 对于未在3个月内报告重大变化情况的,取消复核资格,或直接取消公告或认定。未及时登录培育平台更新企业信息的,取消复核资格。
五、联系方式
德阳市经信局企业科
联 系 人:彭礼真 万红梅
联系电话:2515561
电子邮箱:dyjxwqyc@163.com
附件: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2.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
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佐证材料(线上)
4.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自评表
5.申报材料(线下)
6. 合规经营承诺书
7. 中小企业声明函
8.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9. 优质中小企业申请更名汇总表
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2月6日
相关附件: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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