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德阳经开区科技主管部门: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按照《德阳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实施细则(试行)》(德市科发〔2021〕105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德阳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安家补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急需紧缺人才安家补助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我市辖区内注册登记的企业、科研院所新引进的急需紧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二)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引进,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全职劳动合同;
(三)所从事的岗位须与本专业、行业相关;
(四)用人单位已发放安家补助,且能够提供相关发放凭证。
二、组织实施
市科技局统筹全市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安家补助申报工作,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会同本级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实施本辖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安家补助申报工作。
(一)非扩权区(市、县)
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辖区内急需紧缺人才安家补助的申报和初审工作,并于7月14日前将初审合格的建议人选名单(汇总表)及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和电子版报市科技局。申报材料包括:
1.《德阳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安家补助申请表》(附件1);
2.《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安家补助申报汇总表》(附件2);
3.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全职劳动合同;
5.用人单位拨付安家补助凭证;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市科技局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组织开展急需紧缺人才安家补助复审、公示和资金发放工作。
(二)扩权区(市、县)
扩权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会同本级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按照《实施细则》完成急需紧缺人才安家补助申报、审查、公示和资金发放工作,并于2023年7月28日之前,将发放情况和人员名单报市科技局备案。
三、有关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把握好时间节点,充分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审核把关和安家补助发放工作,确保《实施细则》知晓面覆盖辖区内企业、科研院所,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应报尽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请安家补助的单位及个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不得申请本项人才安家补助。
四、联系方式
德阳市科技局人才服务与国际合作科
联系人:王顺 冯涛,联系电话:0838-2305778。
德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15日
咨询热线:173-2318-3961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9:00
周六至周日 9: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