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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德阳市“科创贷”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来源:德阳市科学技术局 | 作者:德阳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时间: 2023-06-28 | 2051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规范德阳市“科创贷”运营管理,切实解决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瓶颈,扩大科技金融的普惠面,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效应,按照《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科创贷”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办规〔2023〕3号)相关要求,我局拟定了《德阳市“科创贷”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因工作时限要求,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至7月5日,请于2023年7月5日18:00前将修改意见通过电子邮箱反馈至德阳市科技局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系人:肖老师;联系电话:0838-2501665;电子邮箱:398639608@qq.com)

 

 附件:1.德阳市“科创贷”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德阳市“科创贷”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情况说明

   

德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28日

相关附件: 附件1-德阳市“科创贷”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关于《德阳市“科创贷”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情况说明.doc


附件1

德阳市“科创贷”运营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解决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瓶颈,扩大科技金融的普惠面,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效应,根据《德阳市“科创贷”实施方案》(德办规〔2023〕3号),为规范德阳市“科创贷”运营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德阳市“科创贷”是为推动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创新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方式,发挥财政科技资金杠杆作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而安排的政府性引导资金。

第二条  德阳市“科创贷”资金是由市、区(市、县)、经开区财政共同出资,用于对获得德阳市“科创贷”支持的企业给予贷款贴息补助;对合作金融机构给予降费补助;对认定发生的贷款损失进行损失分担补助。

 

第二章  合作金融机构遴选

 

第三条  德阳市“科创贷”业务合作金融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在德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设立;

2. 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重大违规记录;

3. 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4.  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第四条  合作金融机构遴选履行以下流程:

(一)通知。德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以下简称:市生产力中心)在官方网站上发布征集通知,载明合作金融机构基本资格要求、申请方式及申请材料等事项,公开邀请金融机构申请参与德阳市“科创贷”业务。

(二)申请。有合作意向的金融机构按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向市生产力中心提出合作申请。

(三)评审。组建由科技管理、财务管理及金融综合业务人员组成的专家评审专家组;专家评审专家组按照遴选评价指标,对申请合作的金融机构逐一打分,形成综合评价意见,向市生产力中心提出推荐建议;市生产力中心根据评价专家组提出的推荐建议结合工作实际,择优确定业务合作金融机构。

(四)公示。市生产力中心将入选合作金融机构名单在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市科技局党组提交审议。

(五)审议。市科技局党组对市生产力中心提出的德阳市“科创贷”业务合作金融机构建议名单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由市生产力中心向业务合作金融机构发出确定通知书。

(六)备案。市生产力中心根据市科技局党组审议结果将德阳市“科创贷”业务合作金融机构名单上报市财政局备案。 

第五条  德阳市“科创贷”专用账户存款银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在德阳旌阳区或经开区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分支机构;

2. 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重大违规记录;

3. 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4. 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5. 参选单位在近两年内有同类项目执行经历。

第六条  德阳市“科创贷”专用账户存款银行遴选履行以下流程:

(一)通知。德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以下简称:市生产力中心)在官方网站上发布征集通知,载明参选银行基本资格要求、报名方式及申请材料、报名截止时间等事项。

(二)申请。有意愿成为“德阳市科创贷”专用存款账户的银行按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向市生产力中心提出申请。

(三)评审。组建由科技管理、财务管理及金融综合业务人员组成的专家评审专家组;专家评审专家组按照遴选评价指标,对申请银行逐一打分,形成综合评价意见,向市生产力中心提出推荐建议;市生产力中心根据评价专家组提出的推荐建议结合工作实际,择优确定专用账户存款银行。

(四)公示。市生产力中心将专用账户存款银行名单在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市科技局党组提交审议。

(五)审议。市科技局党组对市生产力中心提出的德阳市“科创贷”专用账户存款银行建议名单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由市生产力中心向专用账户存款银行发出确定通知书。

(六)备案。市生产力中心根据市科技局党组审议结果将德阳市“科创贷”专用账户存款银行名单上报市财政局备案。 

 

第三章   资金缴纳及管理

 

第七条  资金池资金由市本级财政、各区(市、县)、德阳经开区财政资金按年度缴入德阳市“科创贷”专用账户,风险补偿资金由市本级财政、各区(市、县)、德阳经开区财政资金根据实际发生额按年度补充缴入至德阳市“科创贷”专用账户。

第八条  科技主管部门是“科创贷”资金的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是“科创贷”资金的监督部门,德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是“科创贷”运行的实施机构。其职责分别为:

(一)科技主管部门

市科技局负责制定“科创贷”运营管理办法,审定贷款损失分担补偿和费用补助方案,编制“科创贷”资金年度预算。各区(市、县)、德阳经开区、德阳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德阳市“科创贷”推广工作,协助市生产力中心实施德阳市“科创贷”。

(二)财政主管部门

市财政局负责市级资金的预算和拨付,负责市级融资成本补助的预算管理和拨付,负责德阳“科创贷”资金池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各区(市、县)、德阳经开区财政部门负责本级筹措资金的预算和拨付,负责本辖区内融资成本补助和贷款损失资金的预算管理和拨付。

(三)德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负责德阳市“科创贷”日常工作管理;遴选确定合作金融机构及专用账户存款银行;提出贷款损失分担补偿和费用补助方案。对合作金融机构开展动态管理并进行绩效考核,向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区(市、县)政府、德阳经开区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第九条  “科创贷”资金的管理费,按当年实际放贷额度3‰确定控制数,由市科技局会同德阳市财政局核定后,在德阳市“科创贷”资金池资金中统筹安排。

 

第四章  贷款申请程序

 

第十条 由“科创贷”资金支持的贷款按照“政府推荐,银行独立审贷,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独立担保”的原则,履行以下流程:

(一)申报。企业填写《德阳市“科创贷”贷款申请表》(附件1),经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初审盖章后,递交市生产力中心。

(二)审核。经市生产力中心对其资料进行审核后向合作金融机构推荐。

(三)备案。企业自主选择科创贷业务合作银行;合作银行按相关贷款程序决定是否发放贷款、是否需要担保;担保或保险机构按相关担保、保险程序决定是否提供担保或保险。合作银行完成贷款合同签订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向市生产力中心提交《德阳市“科创贷”实际贷款项目表》(附件2)及贷款协议、担保协议(保险协议)进行备案。

第十一条  同一企业每年累计贷款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二年。

 

第五章  补助申请程序

 

第十二条  对获得德阳市“科创贷”支持且未发生贷款损失的企业给予贷款利息补助,对合作担保机构或保险机构给予降费补助,履行以下流程:

(一)申报。申请单位按相关要求向德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德阳市“科创贷”融资成本补助申请表》(附件3-4);

2、 贷款协议、担保协议或保险协议;

3、放款通知书;

4、贷款余额证明。

(二)报批。市生产力中心根据当年度申请补助情况在申请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形成德阳市“科创贷”融资成本补助方案,提交市科技局审定后报市财政局备案;

(三)兑付。市生产力中心根据市科技局对德阳市“科创贷”融资成本补助方案审定结果,在30个工作日内对相关企业和担保或保险机构进行融资成本补助兑付,同时将审定结果抄送至所在行政区域财政主管部门、科技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  融资成本补助每年受理一次,申请单位需按照申请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融资成本补助申请。

 

第六章  损失补偿申请程序

 

第十四条 对经确认最终发生的贷款损失,按风险共担的原则,由财政部门与合作银行按协议约定的比例分担,履行以下流程:

(一)发出逾期通知

逾期后,合作银行应在7个工作日内向贷款企业发出逾期催收通知书并通知合作保险(或担保)机构,合作银行和合作保险(或担保)机构共同进行催收。逾期催收通知书抄送德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二)损失认定申请

催收期结束,贷款企业仍未偿付贷款本息的,合作银行提交贷款损失补偿申请经各区(市、县)、德阳经开区审核后报市生产力中心备案,需提交以下材料:

1、《德阳市“科创贷”贷款损失补偿申请表》(附件5);

2、合作银行对贷款损失补偿的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

3、司法部门认定文书及其他可以确认形成损失的法律文书或证明材料;

4、贷款协议、担保协议、保险协议;

5、放款通知书、贷款余额证明。

(三)报批。市生产力中心根据当年度申请补偿情况在15个工作日内形成德阳市“科创贷”贷款损失补偿方案,提交市科技局审定后报市财政局备案;

(四)兑付。市生产力中心根据审定结果在30个工作日内对相关银行进行贷款损失分担兑付,同时将审定结果抄送至所在行政区域财政主管部门、科技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  德阳市“科创贷”贷款损失实行账销案存;合作金融机构按照贷款协议依法对贷款企业和连带责任人进行追偿。若追回代偿,退还至资金池,按比例分别纳入市、区(市、县)、经开区可贷款资金。

第十六条  司法部门认定文书包含但不限于:人民法院出具的终止本次执行裁定,执转破认定、民事判决书及其他可以确认形成损失的法律文书或证明材料等。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  建立德阳市“科创贷”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合作银行每周向市生产力中心上报《德阳市“科创贷”放贷金额统计表》(附件6);合作银行、合作担保公司和合作保险公司每季度向市生产力中心上报德阳市“科创贷”开展情况及已贷企业经营情况。

第十八条  对德阳市“科创贷”业务不良贷款率超过1%的合作银行,市生产力中心有权暂停该银行开展“科创贷”业务,当合作银行不良贷款率下降至1%以内时,可恢复德阳市“科创贷”业务。

第十九条  市生产力中心对合作金融机构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对考核不合格的合作金融机构,报市科技局和市财政局审定后取消合作。

第二十条  “科创贷”资金支持的企业应遵守财经纪律、应遵照合同规定,保证贷款资金使用符合要求,按期还贷付息。对存在弄虚作假、恶意逃废债务的贷款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将贷款企业及责任人列入诚信黑名单,取消其申报各级、各类财政性补助的资格。

第二十一条  合作银行、合作保险(或担保)机构须对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对弄虚作假或虚报冒领贷款损失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除全额收缴风险补偿资金外,还应收回已经发放的补贴,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单位的责任,并终止合作,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管理部门。

第二十二条  对参与“科创贷”资金管理及运作的单位和个人,如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规章已有处理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xx年xx月xx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


附件1

德阳市“科创贷”贷款申请表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地址


成立时间


行业领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代表


手机


邮箱


联系人


手机


邮箱


公司财务情况

年度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资产总额




资产负债率




营业总收入




研发费用




净 利 润




纳税总额




科技型中小企业

□是  □否

近三年入库编号


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

□是  □否

证书编号


有效期内省“专精特新”企业

□是  □否

证书编号


企业已贷款情况

贷款银行


金额


抵押(质押)方式


申请科创贷资金总额(万元)


贷款用途


企业简介

(内容包涵:主营业务及收入、研发投入及占比、研发人员结构、知识产权、成果转化、贷款用途等)

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市生产力中心推荐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德阳市“科创贷”实际贷款项目表

银行:                                                                       单位:万元

序号

贷款时间

企业名称

贷款金额

类别

担保(保险)金额

备注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德阳市“科创贷”融资成本补助申请表(企业)

申请企业(签字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贷款利息补助时间段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申请德阳市“科创贷”融资成本补助项目

贷款银行名称

贷款起止时间

贷款金额

已付息金额















合计:

合计:

是否足额还本付息


申请贷款利息补助金额


贷款项目进展情况说明:

1、

2、

3、。。。。。。。。

 

 

 

 

 

附件清单:

 

 

 

 

 

合作银行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合作担保机构(保险机构)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德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德阳市“科创贷”融资成本补助申请表

(担保或保险)

申请机构(签字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降费补贴时间段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德阳市“科创贷”担保(保险)概况

担保(保险)企业名称

起止时间

担保(保险)

金额

  担保(保险)费



















合计:

合计:

本次申请补助金额


已担保(保险)企业经营情况说明:

1、

2、

3、

 

 

 

附件清单:

 

 

 

 

 

 

德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5

德阳市“科创贷”风险补偿申请表

申请行(签字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补偿项目名称


贷款损失认定补偿方案:

 

 

申请补偿金额、申请补偿计算方法说明:

 

 

 

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德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注意:1、一表限于一个贷款项目

 


附件6

德阳市“科创贷”放贷金额统计表

银行:                                                                       单位:万元

序号

企业名称

贷款金额

贷款时间

还贷金额

还贷时间

贷款余额




































填报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