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四川省工业兴省制造强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工作的通知》(川经信人事〔2023〕133号)要求,通过各区县、各单位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经中共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研究审定,拟推荐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5个集体及付小峰等9名个人为推荐评选对象,现将拟推荐对象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
一、拟推荐对象
(一)先进集体推荐对象
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管理委员会
四川古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
付小峰 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文君 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一级主任科员
谢 意 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信息通信发展科科长
冯 黎 合江县经济商务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罗华超 泸州市纳溪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七级职员
杜旭东 叙永县经济商务科学技术局局长、中共叙永县落卜镇委员会书记、一级主任科员
朱光鸿 泸州市龙马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 鹏 泸州市江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许国庆 泸县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
二、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书信、电话、来访形式向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机关纪委反映问题,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三、本公示期限为 5 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算起。
四、受理部门和地址:市纪委监委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受理电话:0830-3191371;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人事科,受理电话:0830-3193150。
特此公示。
附件:1.四川省工业兴省制造强省先进集体推荐对象情况表
2.四川省工业兴省制造强省先进个人推荐对象情况表
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 年 10 月 17日
附件:1.四川省工业兴省制造强省先进集体推荐对象情况表.pdf
附件:2.四川省工业兴省制造强省先进个人推荐对象情况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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