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投促局,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用人单位:
根据《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实施办法》(成组通〔2022〕30号)和《关于开展2024年度“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成委人才办〔2024〕11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度“成都市产业链建圈强链人才计划”汽车(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以下简称“汽车产业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4年“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汽车产业链项目支持名额为10名,其中,链主企业支持名额4名左右,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5名左右,招商引智企业(项目)1名左右,具体名额根据申报和推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一)支持范围
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等汽车行业领域从业者,分为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先进基础工艺领军人才、经营管理领军人才三类。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热爱汽车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管理技术工作。
3.申报人所在企业原则上应为在我市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税收解缴关系在我市的汽车产业链企业;申报人应为我市汽车产业链企业全职工作的产业人才。
1.产业技术领军人才(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掌握汽车领域核心技术、拥有技术创新及引领实力,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等方面业绩显著,具有产品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潜力,实现项目成果转化在我市落地3个以上(含3个,下同)。
(2)作为主要负责人主持或参与重大科研项目(项目级别为省部级及以上)、重大预研课题1个以上,能够提升我市在该细分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3)作为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负责人或核心技术人员,拥有从事专业的重大技术发明或革新,取得授权发明或高水平创新性成果1项以上,能够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
(4)对本专业领域有精深研究,自主创新产品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在省级以上核心技术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1部(排名前三)以上。
2.先进基础工艺领军人才(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开展汽车领域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为公司降低成本在100万元/年以上)和社会效益的。
(2)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艺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为公司创造利润在100万元/年以上)和社会效益的。
(3)基础工艺素质优良、技能精湛,获得市级本行业相关技能竞赛前三名,或省级以上本行业相关技能竞赛前十名。
3.经营管理领军人才
经营管理领军人才须为管理企业核心产品、核心技术、核心项目的副总及以上人才,属于既懂技术又懂管理的专业型人才(行政、财务、人力等保障方面的人才原则上不纳入支持范围),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从事汽车领域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市场开拓、型号任务生产管理等3个以上核心项目或管理案例经历。
(2)担任3年以上国内外相关行业领域知名企业副总及以上职务,且个人获得过区(市)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和组织表彰。
(3)具有5年以上汽车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经验,在组织企业开展管理创新、建立现代管理体系、战略规划、资本运作、市场开拓、科技和商业模式创新、经营风险防范等方面成绩显著,对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发挥重要作用。
(4)为我市经济做出突出贡献,带动我市就业人数1000人以上,积极投身我市公益事业的经营管理者。
(5)为我市引进汽车产业链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发挥核心关键作用的项目主要负责人。
为扩大政策覆盖面,链主企业按照经营规模、企业类型分组别评选。对于往年度曾入选的链主企业,参加本次评选时评分将适当下调。
1.企业注册资本1.5亿元以上。
2.企业三年(2020-2022年)年度平均营收1亿元以上。
3.企业员工150人以上。
4.企业资产总额在3亿元以上。
5.2020—2022年至少有两年的年度纳税额超2000万元或至少有一年的年度纳税额超5000万元(享受国家税收减免政策除外)。
6.企业自有专利数量80项以上或近3年新获取自有专利30项以上。
7.企业本地配套率(产值法)超30%。
8.主导参与国际标准制定3项以上或国家级标准制定5项以上。
9.企业或所在集团公司属于“6类500强”总部、区域型(功能型)总部或上市公司,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10.获得1项以上国家级或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等行业认可度高、与汽车领域关联度强、荣誉级别为省部级以上的荣誉称号。
11.拥有1个以上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创新/制造业创新/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或机构。
1.第一类:链主企业
(1)企业申报。企业结合主营业务方向,根据汽车产业链链主企业标准,填写《成都市汽车(新能源汽车)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书》(见附件1),经所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核实盖章后,于8月12日前报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
(2)确定自评企业。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组织行业领域专家根据链主企业评定标准,确定自评企业名单及分配名额。
(3)企业开展自评。链主企业根据分配名额、产业领军人才标准开展内部评选,确定初步人选。
(4)提交初步人选。初步人选在企业办公地或企业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后,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3)于8月26日前报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
2.第二类: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
(1)成立评选委员会。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组织链主企业、公共平台、中介机构等组建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成员不少于7人。
(2)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人才按申报通知要求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3),经所在企业审核后,于8月19日前报企业所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
(3)区(市)县审核。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推荐人选基本条件审核后,于8月26日前正式行文报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
(4)开展评选。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按要求组建评选委员会,联合评选委员会制定评选方案,评选委员会结合人才技术水平、业绩成果和经济社会贡献等方面进行综合评选,确定初步人选。
3.第三类:招商引智企业(项目)
(1)确定推荐名额。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会同市投促局及相关区(市)县梳理2023年1月1日以来汽车产业链实质性落地运营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高能级项目和产业链强链补链项目,综合企业(项目)数量、投资额度、规模能级、落地运营等情况,明确具有推荐权的区(市)县名单及名额分配。
(2)区(市)县推荐。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投促部门根据分配名额,对照产业领军人才标准,从符合要求且实质性落地运营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高能级项目和强链补链项目中推荐人才,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3),于8月26日前报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
(3)市级部门联审。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投促局牵头,组织行业领域专家对企业(项目)情况、推荐人选条件进行审核后,确定初步人选。
(一)各区(市)县务必高度重视,充分做好宣传动员及组织实施。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申报政策、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等有关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审核把关,并应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实地走访调查,给出综合推荐意见。要注重遴选具有行业一流技术、经营管理能力突出的经营管理领军人才,能够攻克技术难题、补齐技术短板的产业技术领军人才,掌握先进技术、技艺精湛的先进基础工艺领军人才。
(二)用人单位应对申报人选知识产权、竞业禁止、保密约定、兼职取酬等情况进行自查评估。用人单位和推荐(审核)单位要认真做好申报人选资格条件审核、政治素质和道德把关、专业能力水平评价等工作,严格审查申报及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对资格审核把关不严、伪造申报资格的用人单位,采取责令检查、取消申报资格等方式进行处理。
(三)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注重加强与本单位人才培养项目的衔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人才遴选机制,将赋予的人才评审权用好,真正形成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培养机制、有利于人尽其才的使用机制、有利于人才各展其能的激励机制、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建立有效的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督机制,如有用不好授权、履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用人单位今后5年的人才评审权。
(四)“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得再次申报。同一申报人不得重复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多个项目。同一企业不得重复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多个项目链主企业。在管理期内的“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蓉漂计划”“蓉城英才计划”等国家、省、市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得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
(五)请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企业按照时间节点将申报材料转报报告报送至相应单位。申报企业及个人在印制申报材料中应按照以下要求印制。
1.《成都市汽车(新能源汽车)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单独装订成册。
2. 《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单独打印装袋。
3. 《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应分别装订成册,装订要求为:起脊装订,封面、封底为110克以上白色亚光纸,双页印刷;统一用A4纸。报送材料包括:纸质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一式2份,并同时报送申报书和附件扫描版的电子文本(刻录到光盘)。涉密材料不得通过网络传输,应脱密后指派专人按程序报送。
(联系人:石涛,61888773;蒲锦楠,18281930068)
附件:1.成都市汽车(新能源汽车)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书
2.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
3.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
附件1
成都市汽车(新能源汽车)产业链
链主企业申报书
申 报 单 位 | |
主 要 领 域 | |
所 属 区 域 | |
联 系 人 | |
联 系 电 话 |
成都市经济信息化局 | 制 |
成都市新经济发展委员会 |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 |||
地 址 | |||
主营业务 |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万元) | ||
法人代表 | 2021-2023平均年营收(万元) | ||
员工人数 | 资产总额 (亿元) | ||
纳税额 (万元)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专利数 (个) | 本地配套率(%) | ||
国际标准参与数量(个) | 国家标准参与数量(个) | ||
荣誉称号数 (个) | 平台或机构数(个) | ||
企 业 申 报 意 见 | (请结合通知中“链主企业标准”规定的企业基本条件、企业发展规模,以及其他方面能体现本企业行业影响力的情况,阐述申报优势。可另附页,同时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评选委员会意见 |
评选委员会专家(签字):
年 月 日 |
说明:1.“主要领域”包括新能源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
2.表格中填写内容原则上均需要提供佐证材料,特别是满足申报条款的内容,必须提供对应的佐证材料,以及需要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材料: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近三年纳税证明,企业总资产、固定资产、主营业务收入、总收入、资产负债率、全职员工(人才)数、配套企业名单、荣誉称号复印件或照片、符合申报要求的中心或平台立项建设情况等证明资料,其他方面能体现本企业行业影响力的资料,以及其他佐证资料。
附件2
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及联系方式: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国籍 | 政治 面貌 | 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 | 出生 年月 | 最高学历学位 | 毕业 院校 | 专业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专业 技术 职称 | 专业 领域 | 专业方向 | 申报 类别 | 企业所属产业链 | 企业所在区(市)县 | 本人 联系 方式 | 是否入选过市级及以上重大人才计划(并注明入选项目及时间) | 备注 |
1 | 张三 | 男 | 中国 | 中共党员 | ××× ××× | 197001 |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 ×× 大学 | 机械工程 | 成都xx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 | 高级 工程师 | 机械工程 | 新能源汽车整车控制 | 链主企业/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招商引智企业(项目) | 汽车(新能源汽车) | 龙泉驿区 | 138×××× | 否/是,xxx年“蓉漂计划”青年项目 |
备注:此表将作为申报、审核、管理和服务的重要依据,请务必按照填写示例,完整、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附件3 编号
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
(XX产业链)
申 报 人 | |
推 荐 企 业 | |
申 报 类 别 | |
所属产业链 | |
所在区(市)县 | |
联 系 人 | |
联 系 电 话 |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 制 |
中共成都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年 月 日
基本信息 | ||||||||
姓 名 | 中 文 | 性 别 | 小两寸免冠 彩色近照 | |||||
外 文 | 国 籍 | |||||||
出生年月(年龄) | 出生地 | |||||||
民 族 | 政治面貌 | |||||||
有效身份证件 类型及编号 | ||||||||
最高学历学位 | 毕业院校 | 专业 | ||||||
现任职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行政职务 (岗位) | 从事专业方向 | |||||||
专业技术职称 | 职业技能等级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工 作 经 历 | 职 务 | 时 间 | 国 家 | 单 位 | ||||
主要成果(近五年) | |||||||||
1.主持(参与)的重大项目(课题)、策划(引进)的展会或运营(引办)的赛事等 | |||||||||
名称和性质 | 起止时间 | 经费总额 | 经费来源 | 承担职务和具体任务 | |||||
2.曾经或正在国际、国内学术或技术(协会)组织任职或兼职情况等 | |||||||||
组织名称 | 职务 | 任职(兼职)期限 | 承担任务 | ||||||
3.获得的市级及以上重要奖项或荣誉等 | |||||||||
奖项(荣誉) 名称 | 级别 | 颁发机构 | 颁发时间 | ||||||
4.主要授权专利 | |||||||||
专利名称 | 专利类别 | 专利所有者 (排序) | 授权国家 | 专利 保护期 | |||||
5.代表性论文(论著)、艺术(设计)作品等 | |||||||||
名 称 | 类 别 | 发表时间 | 作者 (排序) | 收录情况 | |||||
| |||
(除上述成果外,申报人需要说明的主要工作业绩,例如能否发挥创新创业表率、对企业和产业发展做出了哪些实际贡献、产生何种社会经济效益、以及其他突出贡献等,简要提供1—2个典型案例。)
本人承诺: 1.以上申报材料中所有信息真实、合法、有效。 2.个人遵纪守法,不存在违纪违法行为。 3.个人征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行为。 4.不发生知识产权侵权问题、不泄露任职单位商业秘密、不违反相关国家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规定及其他科技、人才项目规定事项。 5.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对资金使用在岗情况、工作绩效等方面进行检查评价,并如实提供相应证明。
申报人签字:
年 月 日
| |||
用人单位意见 | |||
(由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填写,请简要说明推荐申报人的主要理由,对申报人的支持条件等内容。)
本单位承诺: 1.已对申报人的知识产权、竞业禁止、保密约定等情况进行一一核查,申报人有关信息属实,特推荐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 2.积极配合重点产业链牵头市级部门,做好对入选者的培养、使用、管理、服务等工作,为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 |||
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区(市)县相关部门意见 (此栏仅在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招商引智企业〈项目〉 推荐人选时填写) | |||
区(市)县投促部门(公章) 区(市)县相关产业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投促部门仅在招商引智企业〈项目〉推荐人选时盖章) | |||
评选委员会意见(此栏仅在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推荐人选时填写) | |||
评选委员会专家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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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投促局意见(此栏仅在招商引智企业〈项目〉推荐人选时填写) |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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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产业链牵头市级部门意见 | |||
经我单位党委(党组)会研究,同意推荐。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
一、填写要求
(一)请按照填表说明的要求,全面、真实、有效填写信息,不得空项、漏项。
(二)表达要简明、严谨。外文请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表格、空格可另附页。所有填写信息除签名、日期外其他均须机打。
二、申报书封面
(一)编号
不填写。
(二)产业链
填写所属重点产业链名称。
(三)申报人
指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的申报者本人。请填写中文(外文)名。
(四)推荐企业
指申报人所在企业。
(五)申报类别
在链主企业、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招商引智企业(项目)选填一项。
(六)所属产业链
指申报人所在的重点产业链。
(七)所在区(市)县
指申报人工作单位所在的区(市)县。
(八)联系人
指推荐企业指定的联系人。
(九)联系电话
指推荐企业指定联系人的联系方式。
三、申报书正文
(一)姓名
用字要固定、规范,长度在2—10个汉字之间。英文名请写全称。
(二)照片
近期小两寸正面免冠证件照。可以为胶质照片或彩色打印照片,请随申报书附照片电子档,并以申报人姓名作为文件名。
(三)国籍
填写申报人现在的国籍。
(四)出生年月
参考“1980.02”格式填写。
(五)出生地
如在国内出生,请按“××省(区、市)××市(县)”格式填写;出生地在国(境)外的,请填写出生国家、地区。
(六)民族
按“××族”格式填写。
(七)政治面貌
按国家规范填写,如“中共党员”“民盟盟员”等。
(八)有效身份证件类型及编号
指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九)最高学历学位
以申报人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准。学历包括研究生学历、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包括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学士学位。
(十)毕业院校及专业
填写申报人最高学历毕业证书中的毕业院校、专业。
(十一)现任职单位名称及单位地址
准确填写目前任职单位全称,地址精确到门牌号。
(十二)行政职务(岗位)
填写申报人目前的岗位安排情况。如同时在高校、科研单位工作的,务必在此栏注明相关情况。
(十三)从事专业方向
指申报人在现任职单位具体从事的工作领域或研究方向等。
(十四)专业技术职称
以申报人获得的本系列最高资格等级为准。
(十五)职业技能等级
以申报人获得的最高职业技能等级为准。
(十六)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填写申报人的常用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
(十七)工作经历
简要、完整描述申报人的工作经历。请写明每阶段经历的所在国家、单位、职务,兼职经历请注明。每段经历均应有明确的起始和终止日期,时间应连续不间断,具体到月份(如2000.01—2000.12)。工作经历中无需描述工作业绩。
(十八)主要成果
主要成果指申报人近五年取得的成果,可附页:1. 主持(参与)过的重大项目(课题)、策划(引进)的展会或运营(引办)的赛事等。包括起止时间、性质、经费总额和来源、申报人的具体职位和承担任务。2. 曾经或正在国际、国内学术或技术(协会)组织任职或兼职情况等,注明所任职务和期限以及在组织机构内承担的任务等。3. 获得的市级及以上重要奖项或荣誉等,注明颁发机构和获奖时间。4. 主要的授权专利。请列出保护期、名称、类别、授权国家、专利所有人等;产品请说明目前的市场化程度。5. 最能体现申报人业绩水平的代表性论文(论著)、艺术(设计)作品等。包括名称、类别、发表时间、作者(排序)、收录载体,其中论文通讯作者请用“*”注明。
填写时请客观描述,突出重点,言简意赅。请同时提供相关材料作为附件。
(十九)业绩评价
指除“主要成果”涵盖范围之外,申报人对照评选条件要求还需进一步说明的工作业绩。例如能否发挥创新创业表率、对企业和产业发展做出了哪些实际贡献、产生何种社会经济效益、以及其他突出贡献等,简要提供1—2个典型案例,可附页。
请申报人认真阅读“本人承诺”部分并亲笔签字,请勿由他人代签。
(二十)用人单位意见
由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填写。请简要说明:
推荐申报人的主要理由。对照申报条件,结合单位工作绩效考核等内容,对申报人的工作能力、贡献进行简要表述。注意避免简单重复申报人在“主要成果”“业绩评价”栏中填写的内容。
对申报人的支持条件。即从用人单位角度,为申报人提供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包括工作平台、职务、薪酬、住房等。用人单位应对申报人有关信息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对支持条件做出承诺。
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意见。申报人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推荐意见,并由人力资源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用人单位意见。用人单位结合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意见提出推荐意见,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十一)区(市)县相关部门意见
此栏仅在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招商引智企业(项目)推荐人选时填写,若为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推荐人选,由区(市)县相关产业部门,对推荐人选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招商引智企业(项目)推荐人选,由区(市)县投促部门,对招商引智企业(项目)进行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区(市)县相关产业部门,对推荐人选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十二)评选委员会意见
此栏仅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推荐人选时填写,由评选委员会对用人单位推荐人才的技术水平、业绩成果和经济社会贡献作出综合评判并说明推荐理由。评选委员会专家集体签字。
(二十三)市投促局意见
此栏仅在招商引智企业(项目)推荐人选时填写,由市投促局对招商引智企业(项目)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十四)重点产业链牵头市级部门意见
由各重点产业链牵头市级部门填写,主要对申报人有关信息进行调查核实,提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十五)附件
主要包括:1. 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2.所在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与所在企业签订的正式工作合同复印件;3.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为国〈境〉外学历,请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 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5. 在海外和国内任职的证明材料;6. 有代表性的成果、论著、专利、奖励、荣誉称号等复印件;7. 与学术、技术、艺术水平及业绩贡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为外文,请同时翻译为中文并加盖单位公章;8. 对推动产业建圈强链有突出贡献的相关证明材料;9. 其他需要补充提交的材料。
四、其他
(一)本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应分别装订成册,装订要求为:起脊装订,封面、封底为110克以上白色亚光纸,双页印刷;统一用A4纸。报送材料包括:纸质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一式2份,并同时报送申报书和附件扫描版的电子文本(刻录到光盘)。
(二)在填写申报书时,务必做到仔细、完整,同时填写汇总表。
(三)涉密材料不得通过网络传输,应脱密后指派专人按程序报送。
咨询热线:173-2318-3961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9:00
周六至周日 9: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