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
人才计划”轨道交通产业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交通运输局、市投促局,四川天府新区发经局、成都东部新区战略研究局、成都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实施办法》(成组通〔2022〕30号)和《关于开展2024年“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成委人才办〔2024〕11号)有关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轨道交通产业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2024年“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轨道交通产业链产业领军人才支持名额为14名。其中,链主企业支持名额5名(工业企业3名,建筑业企业1名,服务业企业1名)、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支持名额为8名、招商引智企业(项目)支持名额为1名,若推荐申报过程中发现初步人选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按照同类别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二、产业领军人才遴选条件
人才类型包含产业技术领军人才、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和先进基础工艺领军人才。链主企业、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招商引智企业(项目)可根据实际推荐,支持名额适度向重点细分领域(新制式轨道交通、智能维保)倾斜。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热爱轨道交通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申报人所在企业应纳入“2024年泛轨道交通企业库”(动态调整),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税收解缴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我市的轨道交通产业链企业。
3. 申报人须为我市轨道交通产业链企业全职工作的产业人才,与相关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成都连续缴纳社保1年及以上(招商引智企业(项目)人才可不受全职在蓉工作时间限制)。
4. 申报人须从事轨道交通产业链相关细分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工程建设、技术研发、装备制造、智能维保等环节,并在申报材料中予以明确,若从事重点细分领域的,也应注明。
5. 申报人及其所在企业须在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无失信、无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
(二)选拔条件
1. 产业技术领军人才
具有全面系统的专业理论和实践功底,在轨道交通产业链企业从事科学探索、技术研发或产品创新等工作,同等条件下向从事重点细分领域的人才倾斜。申报人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近5年作为轨道交通相关专业领域的项目核心技术人员全程完成2项及以上成都市及以上重点工程、科技攻关、技术创新等项目,其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并在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中起到主要作用。
(2)近5年作为主要负责人带领团队制定了2项及以上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国家标准。
(3)近5年作为轨道交通相关专业领域的项目主要负责人或核心技术人员,推动实现3个及以上项目成果在蓉转化。
(4)对轨道交通相关专业领域有精深研究,近3年来作为第一发明人员或第一作者完成轨道交通相关专业已授权的发明专利或核心期刊文章4项(篇)及以上,具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5)近5年作为主要负责人或核心技术人员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三等奖或四川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其他同等效用荣誉。
2. 经营管理领军人才
在轨道交通产业链企业管理核心产品、核心技术、核心项目的副总及以上,懂技术又懂管理的专业型人才(行政、财务、人力等保障方面的人才原则上不纳入支持范围),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近5年牵头完成2项及以上成都市及以上重点工程、科技攻关、技术创新等项目,并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
(2)牵头推动市场业务拓展,2024年以来获取销售订单占企业新签订单量15%及以上,为企业做出突出贡献。
(3)2023年以来,牵头推动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轨道交通产业项目在蓉落地,且该项目对成都市轨道交通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具有重要作用。
(4)近3年以来牵头争取1项及以上行业产品资质,且该资质促进我市轨道交通产业造修能级提升。
3. 先进基础工艺领军人才
具有轨道交通相关专业工艺专长、掌握高超技能,长期身处生产研发一线岗位的高技能人才,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近3年以来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中获得前三名,或在国际技能竞赛中取得奖牌的高技能人才。
(2)从事轨道交通职业(工种)5年及以上,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取得中级技工及以上等级的技能人才,为轨道交通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发和革新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
三、申报主体遴选条件
(一)工业企业链主
1. 基本条件(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企业在成都市内登记注册1年以上,税务解缴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成都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2)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环保、统计等相关规定,三年内(成立不满三年的自成立之日算起)无安全生产、工商税收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无行政处罚等不良信用记录。
(3)截至目前,企业主营业务属于轨道交通相关专业领域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近两年年均主营业务收入在8亿元及以上,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70%。
2. 生态服务指标(至少满足其中一项)
(4)近2年核心业务带动轨道交通产业链上游本地关联企业不少于20家。
(5)近2年协助引入3家及以上轨道交通产业链配套企业落户本地。
3.行业影响指标(至少满足其中两项)
(6)近2年以来作为主办单位举办市级或以上活动、会议等不少于1次,或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专题报道不同题材不少于3次。
(7)帮助至少1家成都市轨道交通产业链配套企业进入集团总部采购供应商目录。
(8)近2年研制成功终端自主产品1个以上,掌握产品核心技术,产品国产化率75%以上。
(9)企业主要产品或服务在成都轨道交通市场占有率达30%及以上。
4. 技术研发指标(至少满足其中一项)
(10)企业近2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
(11)拥有四川省及以上研发平台、技术中心等。
(12)企业获得四川省及以上科学技术奖项。
(13)拥有轨道交通领域重大技术或产品发明,获得15项及以上发明专利。
(二)服务业、建筑业企业链主
1. 基本条件(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截至目前,企业主营业务属于轨道交通相关专业领域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是各自领域的规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70%。
(2)满足工业企业链主基本条件第1项、第2项。
2. 发展规模指标(至少满足其中一项)
(3)目前企业员工人数不少于200人(服务业)、500人(建筑业)。
(4)近两年企业在成都市纳税额年均不低于2000万元(服务业)、24000万元(建筑业)。
(5)企业具有较高的行业带动力,产业链上下游、左右岸关联企业数量10家及以上。
3. 行业影响指标(至少满足其中一项)
(6)企业有完整的精细化管理方案,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7)拥有服务的自主品牌并获得市级及以上相关荣誉(服务业),近两年负责的工程项目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相关荣誉(建筑业)。
4. 技术研发指标(至少满足其中一项)
(8)建有市级及以上公共服务平台。
(9)近两年刊发或出版过2本及以上运营服务类相关论文、专著(服务业),近两年获得15项轨道交通工程项目领域重大技术(工法)或产品发明(建筑业)。
(10)近两年企业年均研发费用投入在1%以上(服务业)、1%(建筑业)。
(三)招商引智企业(项目)
1. 基本条件
(1)2023年1月1日以来轨道交通产业链实质性落地运营的重点企业或重大项目,符合本产业链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高能级项目或强链补链项目。
(2)企业(项目)严格遵守安全、环保、统计等相关规定,三年内(成立不满三年的自成立之日算起)无安全生产、工商税收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无行政处罚等不良信用记录。
(3)重点企业或重大项目总投资额达5亿元及以上产业化项目。
(4)企业(项目)目前进度正常推进或已竣工投产,建设期间未曾纳入市级滞缓建设清单。
四、遴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轨道交通产业链产业领军人才的推荐分链主企业、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招商引智企业(项目)三个类别开展。
1. 第一类:链主企业
(1)企业申报。企业结合主营业务方向,根据轨道交通产业链链主企业标准,填写《成都市轨道交通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书》(附件1,申报书中同步注明后续拟推荐的申报人从事领域),所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核实盖章,并形成推荐文件,于8月9日前一并报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
(2)确定自评企业。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部门会同行业领域专家,根据链主企业评定标准,确定自评企业名单。
(3)企业开展自评。链主企业根据自评企业名单、产业领军人才标准开展内部评选,确定1名初步人选。
(4)提交初步人选。初步人选在企业办公地或企业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3),于9月1日前报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部门。
2. 第二类: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
(1)成立评选委员会。由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牵头,联合链主企业、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产投基金、公共平台等组建轨道交通产业链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成员不少于7人。
(2)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人才按申报通知要求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3),经所在企业审核后(单家企业至多推荐1名申报人),于8月6日前报企业所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
(3)区(市)县审核。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推荐人选基本条件审核后,并形成推荐文件,于8月9日前汇总报轨道交通产业链产业链评选委员会。
(4)开展评选。评选委员会结合人才技术水平、业绩成果和经济社会贡献等方面进行综合评选,确定初步人选。
3. 第三类:招商引智企业(项目)
(1)确定推荐名额。区(市)县自行梳理属地项目,凡符合第三部分申报主体遴选条件中招商引智企业(项目)基本条件的产业化项目,均可推荐,不对区(市)县项目推荐名额进行限制。
(2)区(市)县推荐。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投促部门根据推荐项目推荐人才(单个项目至多推荐一个申报人),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3),并形成推荐文件,于8月9日前报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并将推荐文件同步抄送市投促局。
(3)市级部门联审。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会同市投促局对企业(项目)情况、推荐人选条件进行审核评选后,将区(市)县推荐人选确定为初步人选。
(二)初审。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对初步人选进行审核,经党组会议研究后,形成产业领军人才建议人选名单,于9月15日前以党组名义报市委组织部。
(三)复审。市委组织部征求公安、法院、检察院、税务、国安等部门意见,对产业领军人才建议人选进行审查。
(四)公示。采取适当方式对通过审查的拟授人选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确定人选。公示无异议的拟授人选,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按程序确定为产业领军人才,颁发入选证书。
五、注意事项
(一)申报材料。申报人及企业应按照时限一次性全量提供申报材料(含佐证材料),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推荐文件后补充提交的申报材料,后续环节不再采信。区(市)县应对申报人及企业提供推荐文件(未提供的不予受理)和科室具体负责人联系方式。
(二)材料初审。申报人及企业应在申报材料中明确注明所符合的遴选条件,包括本通知第二部分产业领军人才遴选条件所符合的条件以及第三部分申报主体遴选条件所符合的条件。因申报人及企业由于自身原因提交的申报材料缺漏导致初审不通过的,不再受理补充提交的申报材料。
(三)评审答辩。申报人及企业围绕申报材料同步准备答辩环节,根据现场答辩情况,单家企业或个人答辩时限不超过20分钟。
(四)保密要求。申报人及企业负责对申报材料中涉及商业机密等保密要求的数据及内容进行脱敏等保密措施。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需严格遵守“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工作要求,做好保密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投促部门及有关用人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充分做好宣传动员及组织实施。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申报政策、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等有关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审核把关,并应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实地走访调查,给出综合推荐意见。要注重遴选具有行业一流技术、经营管理能力突出的经营管理领军人才,能够攻克技术难题、补齐技术短板的产业技术领军人才,掌握先进技术、技艺精湛的先进基础工艺领军人才。
(二)用人单位应对申报人选知识产权、竞业禁止、保密约定、兼职取酬等情况进行自查评估。用人单位和推荐(审核)单位要认真做好申报人选资格条件审核、政治素质和道德把关、专业能力水平评价等工作,严格审查申报及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对资格审核把关不严、伪造申报资格的用人单位,采取责令检查、取消申报资格等方式进行处理。
(三)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注重加强与本单位人才培养项目的衔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人才遴选机制,将赋予的人才评审权用好,真正形成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培养机制、有利于人尽其才的使用机制、有利于人才各展其能的激励机制、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建立有效的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督机制,如有用不好授权、履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用人单位今后5年的人才评审权。
(四)“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得再次申报。同一申报人不得多头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多个项目。在管理期内的“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蓉漂计划”“蓉城英才计划”等国家、省、市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得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同一企业不得重复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多个项目链主企业。申报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登记及税收解缴关系须在成都。对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申报人今后5年的申报资格。
(五)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应分别装订成册,装订要求为起脊装订,封面、封底为110克以上白色亚光纸,双页印刷;统一用A4纸。报送材料包括:纸质申报书一式2份、附件材料一式2份,以及电子文本(刻录光盘)。涉密材料应加以注明。
七、联系方式
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联系人:章磊
联系电话:61884661
电子邮箱:cdsjxjgdc@163.com
市交通运输局联系人:文彪
联系电话:61887524
市投促局联系人:刘亚玲
联系电话:61885462
特此通知!
附件:1. 成都市轨道交通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表
2. 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
汇总表
3. 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26日
附件1
成都市轨道交通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书
申 报 单 位 (盖章)
所属区(市)县 (盖章)
所 属 产 业 链
项目联系人/电话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基本信息 | ||||
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注册地址 | 办公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所属区(市)县 | |||
注册时间 | 注册资本(万元) | |||
企业员工数(人) | 企业联系人/ 联系方式 | |||
申报企业类别 (工业企业/建筑业企业/服务业企业) | ||||
单位简介 | (包括企业概况、经营领域、行业地位、技术实力等情况,800字以内)
| |||
发展情况 | ||||
2023年营业收入(亿元) | 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亿元) | |||
2023年净利润(亿元) | 2023年纳税额(亿元) | |||
2023研发投入规模(亿元) | 2023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
“四上”情况 | £上规:
£上云:
£上榜:
£上市:
| |||
市值或估值 | □市值(上市): | 产业链上下游、左右岸带动企业数量(家) | ||
有效发明专利数 | 软著数 | |||
四川省级及以上创新研发平台建设情况(如有) | (数量及平台名称) | |||
拥有(引进) 人才情况 (如有) | ||||
获国家级相关奖励情况(如有) | ||||
获四川省级相关奖励情况(如有) | ||||
获成都市级相关奖励情况(如有) | ||||
申报单位承诺事项 | ||||
我单位自愿参加项目申报及后续监管,并郑重承诺如下: 一、申报项目真实,申报资料真实、合法、有效,所有申请材料复印件已与其原件核对无误,均完全一致,不存在伪造、变造、抄袭等虚假情形。 二、本单位严格遵守安全、环保、统计等相关规定,三年内(成立不满三年的自成立之日算起)无安全生产、工商税收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无行政处罚等不良信用记录。 三、本单位在申报项目后自愿按要求接受审计和检查。
法定代表人签名: (申报单位盖章): | ||||
功能区管委会或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
重点产业链牵头市级部门意见 | ||||
(重点产业链牵头市级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填报说明
一、本申报书按照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关于开展2024年“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轨道交通产业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制定,是申请“成都市轨道交通产业链链主企业”的依据。
二、申报企业对申报书中所填写内容的真实、完整和准确性负责,提供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本单位(企业)鲜章,申报书加盖骑缝章,并准备好原件以备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三、本申报书未尽事宜,可另附文字材料说明。
四、申报书和附件材料统一装订成册,装订要求为:脊背装订,申报书在前、附件材料在后装订成册,封面、封底统一用110克以上白色A4亚光纸胶装,正文用A4纸双面印刷。
五、附件
(一)基础资料:申报企业需提供满足全部基本条件的证明材料,比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财务报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专项资料:根据申报企业类别,提供满足相应链主企业遴选条件的证明材料。
六、其他需要补充的有关证明材料
附件2
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及联系方式: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国籍 | 政治 面貌 | 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 | 出生 年月 | 最高学历学位 | 毕业 院校 | 专业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专业 技术 职称 | 专业 领域 | 专业方向 | 申报 类别 | 企业所属产业链 | 企业所在区(市)县 | 本人 联系 方式 | 是否入选过市级及以上重大人才计划(并注明入选项目及时间) | 备注 |
1 | 张三 | 男 | 中国 | 中共党员 | ××× ××× | 197001 |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 ×× 大学 | 集成电路工程 | 成都xx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 | 高级 工程师 | 电子信息 | 集成电路 | 链主企业/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招商引智企业(项目) | 集成 电路 | 高新区 | 138×××× | 否/是,xxx年“蓉漂计划”青年项目 |
备注:此表将作为申报、审核、管理和服务的重要依据,请务必按照填写示例,完整、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附件3 编号
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
(XX产业链)
申 报 人 | |
推 荐 企 业 | |
申 报 类 别 | |
所属产业链 | |
所在区(市)县 | |
联 系 人 | |
联 系 电 话 |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 制 |
中共成都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年 月 日
基本信息 | ||||||||
姓 名 | 中 文 | 性 别 | 小两寸免冠 彩色近照 | |||||
外 文 | 国 籍 | |||||||
出生年月(年龄) | 出生地 | |||||||
民 族 | 政治面貌 | |||||||
有效身份证件 类型及编号 | ||||||||
最高学历学位 | 毕业院校 | 专业 | ||||||
现任职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行政职务 (岗位) | 从事专业方向 | |||||||
专业技术职称 | 职业技能等级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工 作 经 历 | 职 务 | 时 间 | 国 家 | 单 位 | ||||
主要成果(近五年) | |||||||||
1.主持(参与)的重大项目(课题)、策划(引进)的展会或运营(引办)的赛事等 | |||||||||
名称和性质 | 起止时间 | 经费总额 | 经费来源 | 承担职务和具体任务 | |||||
2.曾经或正在国际、国内学术或技术(协会)组织任职或兼职情况等 | |||||||||
组织名称 | 职务 | 任职(兼职)期限 | 承担任务 | ||||||
3.获得的市级及以上重要奖项或荣誉等 | |||||||||
奖项(荣誉) 名称 | 级别 | 颁发机构 | 颁发时间 | ||||||
4.主要授权专利 | |||||||||
专利名称 | 专利类别 | 专利所有者 (排序) | 授权国家 | 专利 保护期 | |||||
5.代表性论文(论著)、艺术(设计)作品等 | |||||||||
名 称 | 类 别 | 发表时间 | 作者 (排序) | 收录情况 | |||||
| |||
(除上述成果外,申报人需要说明的主要工作业绩,例如能否发挥创新创业表率、对企业和产业发展做出了哪些实际贡献、产生何种社会经济效益、以及其他突出贡献等,简要提供1—2个典型案例。)
本人承诺: 1.以上申报材料中所有信息真实、合法、有效。 2.个人遵纪守法,不存在违纪违法行为。 3.个人征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行为。 4.不发生知识产权侵权问题、不泄露任职单位商业秘密、不违反相关国家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规定及及其他科技、人才项目规定事项。 5.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对资金使用在岗情况、工作绩效等方面进行检查评价,并如实提供相应证明。
申报人签字: 年 月 日 | |||
用人单位意见 | |||
(由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填写,请简要说明推荐申报人的主要理由,对申报人的支持条件等内容。)
本单位承诺: 1.已对申报人的知识产权、竞业禁止、保密约定等情况进行一一核查,申报人有关信息属实,特推荐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 2.积极配合重点产业链牵头市级部门,做好对入选者的培养、使用、管理、服务等工作,为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 |||
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区(市)县相关部门意见 (此栏仅在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招商引智企业〈项目〉 推荐人选时填写) | |||
区(市)县投促部门(公章) 区(市)县相关产业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投促部门仅在招商引智企业〈项目〉推荐人选时盖章) | |||
评选委员会意见(此栏仅在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推荐人选时填写) | |||
评选委员会专家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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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投促局意见(此栏仅在招商引智企业〈项目〉推荐人选时填写) |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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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产业链牵头市级部门意见 | |||
经我单位党委(党组)会研究,同意推荐。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
一、填写要求
(一)请按照填表说明的要求,全面、真实、有效填写信息,不得空项、漏项。
(二)表达要简明、严谨。外文请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表格、空格可另附页。所有填写信息除签名、日期外其他均须机打。
二、申报书封面
(一)编号
不填写。
(二)产业链
填写所属重点产业链名称。
(三)申报人
指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的申报者本人。请填写中文(外文)名。
(四)推荐企业
指申报人所在企业。
(五)申报类别
在链主企业、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招商引智企业(项目)选填一项。
(六)所属产业链
指申报人所在的重点产业链。
(七)所在区(市)县
指申报人工作单位所在的区(市)县。
(八)联系人
指推荐企业指定的联系人。
(九)联系电话
指推荐企业指定联系人的联系方式。
三、申报书正文
(一)姓名
用字要固定、规范,长度在2—10个汉字之间。英文名请写全称。
(二)照片
近期小两寸正面免冠证件照。可以为胶质照片或彩色打印照片,请随申报书附照片电子档,并以申报人姓名作为文件名。
(三)国籍
填写申报人现在的国籍。
(四)出生年月
参考“1980.02”格式填写。
(五)出生地
如在国内出生,请按“××省(区、市)××市(县)”格式填写;出生地在国(境)外的,请填写出生国家、地区。
(六)民族
按“××族”格式填写。
(七)政治面貌
按国家规范填写,如“中共党员”“民盟盟员”等。
(八)有效身份证件类型及编号
指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九)最高学历学位
以申报人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准。学历包括研究生学历、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包括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学士学位。
(十)毕业院校及专业
填写申报人最高学历毕业证书中的毕业院校、专业。
(十一)现任职单位名称及单位地址
准确填写目前任职单位全称,地址精确到门牌号。
(十二)行政职务(岗位)
填写申报人目前的岗位安排情况。如同时在高校、科研单位工作的,务必在此栏注明相关情况。
(十三)从事专业方向
指申报人在现任职单位具体从事的工作领域或研究方向等。
(十四)专业技术职称
以申报人获得的本系列最高资格等级为准。
(十五)职业技能等级
以申报人获得的最高职业技能等级为准。
(十六)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填写申报人的常用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
(十七)工作经历
简要、完整描述申报人的工作经历。请写明每阶段经历的所在国家、单位、职务,兼职经历请注明。每段经历均应有明确的起始和终止日期,时间应连续不间断,具体到月份(如2000.01—2000.12)。工作经历中无需描述工作业绩。
(十八)主要成果
主要成果指申报人近五年取得的成果,可附页:1. 主持(参与)过的重大项目(课题)、策划(引进)的展会或运营(引办)的赛事等。包括起止时间、性质、经费总额和来源、申报人的具体职位和承担任务。2. 曾经或正在国际、国内学术或技术(协会)组织任职或兼职情况等,注明所任职务和期限以及在组织机构内承担的任务等。3. 获得的市级及以上重要奖项或荣誉等,注明颁发机构和获奖时间。4. 主要的授权专利。请列出保护期、名称、类别、授权国家、专利所有人等;产品请说明目前的市场化程度。5. 最能体现申报人业绩水平的代表性论文(论著)、艺术(设计)作品等。包括名称、类别、发表时间、作者(排序)、收录载体,其中论文通讯作者请用“*”注明。
填写时请客观描述,突出重点,言简意赅。请同时提供相关材料作为附件。
(十九)业绩评价
指除“主要成果”涵盖范围之外,申报人对照评选条件要求还需进一步说明的工作业绩。例如能否发挥创新创业表率、对企业和产业发展做出了哪些实际贡献、产生何种社会经济效益、以及其他突出贡献等,简要提供1—2个典型案例,可附页。
请申报人认真阅读“本人承诺”部分并亲笔签字,请勿由他人代签。
(二十)用人单位意见
由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填写。请简要说明:
推荐申报人的主要理由。对照申报条件,结合单位工作绩效考核等内容,对申报人的工作能力、贡献进行简要表述。注意避免简单重复申报人在“主要成果”“业绩评价”栏中填写的内容。
对申报人的支持条件。即从用人单位角度,为申报人提供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包括工作平台、职务、薪酬、住房等。用人单位应对申报人有关信息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对支持条件做出承诺。
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意见。申报人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推荐意见,并由人力资源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用人单位意见。用人单位结合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意见提出推荐意见,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十一)区(市)县相关部门意见
此栏仅在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招商引智企业(项目)推荐人选时填写,若为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推荐人选,由区(市)县相关产业部门,对推荐人选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招商引智企业(项目)推荐人选,由区(市)县投促部门,对招商引智企业(项目)进行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区(市)县相关产业部门,对推荐人选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十二)评选委员会意见
此栏仅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推荐人选时填写,由评选委员会对用人单位推荐人才的技术水平、业绩成果和经济社会贡献作出综合评判并说明推荐理由。评选委员会专家集体签字。
(二十三)市投促局意见
此栏仅在招商引智企业(项目)推荐人选时填写,由市投促局对招商引智企业(项目)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十四)重点产业链牵头市级部门意见
由各重点产业链牵头市级部门填写,主要对申报人有关信息进行调查核实,提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十五)附件
主要包括:1. 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2.所在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与所在企业签订的正式工作合同复印件;3.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为国〈境〉外学历,请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 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5. 在海外和国内任职的证明材料;6. 有代表性的成果、论著、专利、奖励、荣誉称号等复印件;7. 与学术、技术、艺术水平及业绩贡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为外文,请同时翻译为中文并加盖单位公章;8. 对推动产业建圈强链有突出贡献的相关证明材料;9. 其他需要补充提交的材料。
四、其他
(一)本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应分别装订成册,装订要求为:起脊装订,封面、封底为110克以上白色亚光纸,双页印刷;统一用A4纸。报送材料包括:纸质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一式2份,并同时报送申报书和附件扫描版的电子文本(刻录到光盘)。
(二)在填写申报书时,务必做到仔细、完整,同时填写汇总表。
(三)涉密材料不得通过网络传输,应脱密后指派专人按程序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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