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天背六科—202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
科目 | 内容提示 |
会计 |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
审计 | 审计风险、错报、审计证据的含义和性质 |
财务成本管理 | 利率的影响因素和期限结构、报价利率、计息期利率和有效年利率、不同货币时间价值系数的对比及应用、风险与报酬 |
经济法 | 民事法律行为、代理 |
税法 | 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境内的界定和征税范围、视同销售、混合销售和兼营 |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 建立创新型组织的组成要素、创新管理过程与流程管理模型、战略管理中的利益相关者的矛盾与均衡、利益相关者的权力来源与运用 |
(一)会计部分
三、固定资产的计量
(一)初始计量
1.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
入账成本=买价+装卸费+运输费+相关税费+保险费+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注意:专业人员培训费不构成固定资产入账成本,在发生时应计入当期损益。
2.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
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转入“固定资产”科目。安装过程中领用存货的会计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原材料等
3.外购固定资产的其他情形
(1)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2)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信用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摊销金额除满足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外,均应当在信用期间内确认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会计分录为:
①购入时: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本金)
未确认融资费用(利息)
贷:长期应付款(本利和)
②期末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时:
借: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等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年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③支付款项时:
借:长期应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4.自营方式建造固定资产
(1)企业通过自营方式建造的固定资产,其入账价值应当按照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确定,包括工程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建设期间发生的工程物资盘亏、报废及毁损,减去残料价值以及保险公司、责任人等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所建工程项目的成本。盘盈的工程物资或处置净收益,冲减所建工程项目的成本。注意:工程完工后发生的工程物资盘盈、盘亏、报废、毁损,计入当期损益。
(2)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应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5.存在弃置费用的固定资产
(1)弃置费用的金额与其现值的差额通常较大,需要考虑货币时间价值,企业应当按照弃置费用的现值计入相关固定资产成本,同时确认预计负债。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预计负债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
(2)由于技术进步、法律要求或市场环境变化等原因,特定固定资产的履行弃置义务可能发生支出金额、预计弃置时点、折现率等变动而引起的预计负债变动,应按照以下原则调整该固定资产的成本:
①对于预计负债的减少,以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限扣减固定资产成本。如果预计负债的减少额超过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超出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②对于预计负债的增加,增加该固定资产的成本。
按照上述原则调整的固定资产,在资产剩余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一旦该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结束,预计负债的所有后续变动应在发生时确认为损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二)后续计量
1.固定资产折旧
(1)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因进行大修理而停用的固定资产,正常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额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损益。
(2)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但是,不得以包括使用固定资产在内的经济活动所产生的收入为基础进行折旧。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3)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除有确凿证据表明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者取得了新的信息、积累了更多的经验,能够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否则,不得随意变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2.安全生产费
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会计分录为:
(1)计提时:
借:制造费用
贷:专项储备
(2)使用时:
借:专项储备
贷:银行存款等
(3)使用专项储备资金购入相关固定资产的,应将固定资产全额计提折旧同时冲减专项储备。会计分录为:
借:专项储备
贷:累计折旧
3.后续支出
(1)资本化后续支出。
①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时,应将相关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并停止计提折旧,考试时一般常见的资本化后续支出关键词包括“更新改造”“改扩建”“改良支出”等。会计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等
②企业发生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可能涉及替换原固定资产的某组成部分,应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从“在建工程”科目中扣除。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营业外支出
贷:在建工程
③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2)费用化后续支出。
①与存货的生产和加工相关的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按照存货成本原则进行处理,即相关支出计入制造费用。
②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计入管理费用。
③企业专设销售机构的,其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计入销售费用。
(三)处置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出售、转让、报废和毁损、对外投资等),或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应终止确认。具体会计处理如下表所示:
经济业务 | 会计分录 | |
结转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 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 |
发生清理费用等支出 |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等 | |
存在残料变价(入库)及保险公司或责任人赔偿 | 借:银行存款(残料变价)、原材料(残料入库)、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责任人赔偿) 贷:固定资产清理 | |
出售或处置收入 |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 |
结转固定资产清理 | 因出售、转让等原因产生的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借或贷:固定资产清理 贷或借:资产处置损益 |
因已丧失使用功能、自然灾害发生毁损等原因而报废清理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
四、无形资产的计量
无形资产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商誉不属于无形资产,其与企业整体相关但不可辨认,商誉通常在个别报表中不确认(吸收合并除外),在合并报表中予以确认。
(一)初始计量
1.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
外购无形资产成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其中,外购数据资源作为无形资产核算的,上述其他支出包括:数据脱敏、清洗、标注、整合、分析、可视化等加工过程所发生的有关支出,以及数据权属鉴证、质量评估、登记结算、安全管理等费用。
2.其他方式取得无形资产的成本
(1)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准则规定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2)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含数据资源)会计核算如下表所示:
阶段 | 会计处理 | |
研究阶段 |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贷:银行存款等 借:管理费用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 |
开发阶段 | 不满足资本化条件 | |
满足资本化条件 | 借: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贷:银行存款等 借: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
企业委托外单位进行研发的,如果委托方承担一切风险,并对研发结果拥有所有权的,比照自行研发进行会计处理(实质上为研发劳务外包的自主开发)。如果委托方仅就受托方研发后的成果支付研发费,并且针对研发结果拥有所有权的,视同外购无形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1)研究阶段支出一律费用化,开发阶段支出只有在满足资本化条件时才能资本化,并不是进入开发阶段后,所有支出均资本化。
(2)无法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支出的,根据谨慎性原则一律费用化。
3.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
性质 | 分类 |
(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2)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投资性房地产 |
房地产开发企业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土地使用权 | 存货 |
企业外购房屋建筑物所支付的价款中包括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价值 | (1)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价值可以合理分配的,分别作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2)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价值无法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
其他土地使用权 | 无形资产 |
(1)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厂房等自行使用的地上建筑物时,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不转入在建工程成本,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计提摊销和折旧。但在厂房等不动产建造期间,在满足资本化条件时应将土地使用权的摊销金额计入在建工程,构成不动产的成本。
(2)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3)土地使用权专门用于新厂房建设,在建设过程中,占用了该无形资产并且消耗了其一部分的经济利益,土地使用权的摊销费用应构成新厂房在建工程成本的一部分,应计入在建工程成本,而不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实务中,还应当关注在建工程的建设活动开始的时点,非正常中断以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点,以确定摊销是否属于厂房正常建设期间的在建工程成本。
(二)后续计量
(1)确定无形资产摊销年限时,一般为孰短原则。
(2)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的,应将该无形资产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须摊销,但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进行减值测试。如经减值测试表明已发生减值,需要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其持有期间不得转回。
(3)无法可靠确定其预期消耗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
(4)企业通常不应以包括使用无形资产在内的经济活动所产生的收入为基础进行摊销,但是,下列极其有限的情况除外:①企业根据合同约定确定无形资产固有的根本性限制条款,当该条款为因使用无形资产而应取得的固定的收入总额时,取得的收入可以成为摊销的合理基础;②有确凿的证据表明收入的金额和无形资产经济利益的消耗是高度相关的。
提示:企业采用车流量法对高速公路经营权进行摊销的,不属于以包括使用无形资产在内的经济活动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
(三)处置
业务内容 | 会计分录 |
出售无形资产 | 借:银行存款等 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贷:无形资产 差额:资产处置损益 |
出租无形资产 | 借:其他业务成本等 贷:累计摊销 |
报废无形资产 | 借:营业外支出 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贷:无形资产 |
(1)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须计提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取得当月开始摊销,减少当月停止摊销。
(3)无形资产出售净损益计入资产处置损益,无形资产报废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二)审计部分
六、审计风险
(一)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和审计风险
审计风险=检查风险×重大错报风险
1、审计风险
(1)审计风险指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时,注册会计师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审计风险取决于重大错报风险和检查风险;
(2)审计风险既定的情况下,可接受的检查风险水平与评估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呈反向关系;评估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越高,可接受的检查风险越低。
2、检查风险
(1)检查风险指如果存在某一错报,该错报单独或连同其他错报可能是重大的,注册会计师为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而实施程序后没有发现这种错报的风险;
(2)检查风险取决于审计程序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
3重大错报风险
重大错报风险指财务报表在审计前存在重大错报的可能性。重大错报风险与被审计单位的风险相关,独立于财务报表审计而存在,属于客观存在的风险。
(1)财务报表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指与财务报表整体存在广泛联系的重大错报风险,难以界定至某类具体认定,通常影响多项不同的认定。
(2)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
固有风险 | 指在不考虑控制的情况下,某一认定易于发生错报的可能性。 |
固有风险因素可以是定性的,也可以是定量的,包括: ①事项或情况的复杂性、主观性、变化、不确定性; ②管理层偏向; ③其他舞弊风险因素; ④产生经营风险的外部因素。 | |
控制风险 | 指某一认定发生错报,该错报单独或连同其他错报是重大的,但没有被内部控制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的可能性。 |
①控制风险取决于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运行的有效性; ②由于控制的固有局限性,控制风险始终存在。 |
(二)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的评估要求
(1)财务报表层次:对于识别出的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审计准则未明确规定,是应当分别评估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还是合并评估。注册会计师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采用的具体方法,取决于其偏好的审计技术方法以及实务上的考虑。
(2)认定层次:对于识别出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当分别评估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
(三)审计固有限制
来源 | 内容 |
财务报告的性质 | (1)管理层编制财务报表需要作出判断; (2)许多财务报表项目(例如涉及会计估计的项目)涉及主观决策、评估或不确定性,其金额本身存在一定的变动幅度,这种变动幅度不能通过实施审计程序予以消除。 |
审计程序的性质 | 注册会计师获取审计证据的能力受到实务和法律上的限制。例如: (1)管理层或其他人员可能有意或无意地不提供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或注册会计师要求的全部信息; (2)舞弊可能涉及精心策划和蓄意实施以进行隐瞒,注册会计师不应被期望成为鉴定文件真伪的专家; (3)审计不是对涉嫌违法行为的官方调查,审计程序不具有强制力。 |
财务报告的及时性和成本效益的权衡 | 为了在合理的时间内以合理的成本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注册会计师有必要: (1)计划审计工作,以使审计工作以有效的方式得到执行; (2)将审计资源投向最可能存在重大错报风险的领域,并相应地在其他领域减少审计资源; (3)运用测试和其他方法检查总体中存在的错报 |
七、错报
(一)概念
错报指某一财务报表项目的金额、分类或列报,与按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应列示的金额、分类或列报之间存在差异;以及根据注册会计师的判断,为使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实现合法、公允反映,需要对金额、分类或列报作出的必要调整。
(二)类型
类型 | 内容 |
事实错报 | 来源:收集或处理数据错误,对事实的误解或忽略,故意舞弊行为等;本质是违反客观事实。 |
举例:存货、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录入错误,与发票、合同等不符。 | |
判断错报 | 来源:(1)管理层和注册会计师对会计估计值的判断差异;(2)管理层和注册会计师对选择和运用会计政策的判断差异。 |
举例: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不合理;存货发出采用后进先出法核算。 | |
推断错报 | 来源:运用审计抽样,通过测试样本估计出的总体的错报减去在测试中发现的已经识别的具体错报。 |
(1)有关错报的概念。错报的概念具有双重含义,分别是将被审计单位作出的金额、分类或列报与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和注册会计师的判断作比较。
(2)有关错报的类型与会计估计审计的结合。注册会计师可以作出点估计或区间估计,以评价管理层的点估计;当审计证据支持注册会计师的结果时,管理层的点估计与注册会计师的点估计之间的差异构成错报,或管理层的点估计与注册会计师的区间估计之间的最小差异构成错报。与会计估计有关的错报可能是事实错报(例如暂估存货入账价值时错录了订单金额)、判断错报(例如管理层与注册会计师对于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评估金额存在不合理差异)或推断错报(例如使用审计抽样测试固定资产折旧金额的准确性并由样本错报推断总体错报)。
(3)有关错报的评价。评价一笔错报是否需要累积并更正,应以明显微小错报临界值作为衡量标准;评价一笔未更正错报对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或财务报表预期使用者经济决策的影响,应以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以及特定类别的重要性为衡量标准。此外,还需恰当地评价错报抵销、分类错报、舞弊或系统性控制偏差而导致的错报,以及样本错报对总体错报的影响(如在函证、监盘或其他审计抽样测试中)。
八、审计证据的含义和性质
(一)概念
(1)审计证据指为得出审计结论、形成审计意见而使用的所有信息,包括会计信息和其他的信息,缺一不可。
(2)审计证据包括内部来源的信息、外部来源的信息、以前审计中获取的信息以及接受与保持客户或业务时实施质量管理程序获取的信息。
(3)审计证据既包括支持和佐证管理层认定的信息,也包括与这些认定相矛盾的信息;某些情况下,信息的缺乏(如管理层拒绝提供要求的书面声明)本身也构成审计证据。
(二)性质
1.充分性
(1)充分性是对审计证据数量的衡量,与注册会计师确定的样本量有关。
(2)影响因素:
因素 | 关系 |
重大错报风险评估结果 | 评估的被审计单位的重大错报风险越高,所需审计证据的数量越多。 |
审计证据质量 | 质量越高,可能需要的数量越少;质量存在缺陷,可能无法通过获取更多的审计证据予以弥补。 |
2.适当性
(1)适当性是对审计证据质量的衡量,只有相关且可靠的审计证据才是高质量的。其中,相关性指用作审计证据的信息与审计程序的目的、相关认定之间的逻辑联系;可靠性指证据的可信程度。
(2)相关性。
影响因素 | 说明 |
测试方向 | (1)逆查:由“账”到“证”→高估→存在或发生认定; (2)顺查:由“证”到“账”→低估→完整性认定。 |
审计程序 | (1)特定程序可能只与某些认定相关,而与其他认定无关; (2)某一认定的审计证据,不能替代与其他认定相关的审计证据; (3)不同来源或不同性质的审计证据可能与同一认定相关。 |
(3)可靠性。
①亲自获取>被审计单位提供。
②来自外部独立渠道>其他渠道(例如,被审计单位内部)。
③内控有效>内控薄弱。
④直接获取>间接获取或推论。
⑤文件记录(纸质或电子介质)>口头形式。
⑥原件>传真件或复印件。
⑦多部门流转>财务部门内部流转。
3.充分性和适当性的评价
(1)文件记录可靠性的考虑。审计通常不涉及鉴定文件记录的真伪,注册会计师不是鉴定文件记录真伪的专家。但如在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情况可能表明文件记录是伪造的,注册会计师应做出进一步调查。
(2)使用被审计单位生成信息时的考虑。评价此类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证据相互矛盾时的考虑。相互印证的审计证据具有更强的说服力;如不同来源或不同性质的证据不一致,表明某项审计证据可能不可靠,应当追加必要的审计程序。
(4)对获取证据的成本的考虑。可以考虑取证成本与信息有用性之间的关系,但不应以取证的困难和成本为由减少不可替代的审计程序。
有关审计证据性质的影响因素 | ①审计证据充分性(即审计证据的数量)的影响因素包括: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结果和审计证据的质量。 ②审计证据的质量的影响因素包括:审计证据与审计目的的相关程度、审计证据的来源、获取审计证据的具体环境等,这些因素也会间接地影响审计证据的数量。 |
有关充分性和适当性的关系 | 适当性影响充分性,即质量影响数量,展开来说,相关性和可靠性均影响充分性,反之并不成立。注意:无论是充分性还是适当性,都无法弥补对方的缺陷或不足。 |
有关高质量的内涵 | 相关且可靠的审计证据才是高质量的,缺一不可,即相关性和可靠性是高质量审计证据的核心内容。 |
有关相互矛盾审计证据的采用问题 | 不同来源和性质的审计证据相互矛盾时,注册会计师应加以调查核实,追加必要的审计程序,而不应仅仅对这些证据加以比较后即采用其中更为可靠的一份。 |
有关利用被审计单位内部生成的信息 | 总体原则是注册会计师需要评价此类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例如: ①选择适当的存货监盘地点时,注册会计师需要基于完整的存货存放地点清单; ②发送银行询证函时,注册会计师需要基于完整的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 ③验证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金额时,注册会计师需要测试坏账准备计提表、账龄分析表、跌价准备计算表和库龄分析表等相关表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更进一步,还需要关注不同审计程序的测试目标不同。例如: ①注册会计师将存货监盘时观察到的残冷背次情况,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表中的有关项目进行核对,测试目标是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表中相关信息的完整性(即是否残冷背次的项目均被纳入了考虑)而非准确性; ②如果该表单由信息处理控制自动生成,注册会计师拟测试该表单的准确性,还需要考虑信息技术一般控制和信息处理控制的有效性。 |
(三)财务成本管理部分
六、利率的影响因素和期限结构
(一)利率的影响因素
利率r=r*+风险溢价=r*+IP+DRP+LRP+MRP
项目 | 含义 | 提示 |
纯粹利率r* | 也称真实无风险利率,是指在没有通货膨胀、无风险情况下资金市场的平均利率。 | 没有通货膨胀时,短期政府债券的利率可以视作纯粹利率。 |
通货膨胀溢价IP | 指证券存续期间预期的平均通货膨胀率 | (名义)无风险利率rRF=r*+IP,政府债券的信誉很高,通常假设不存在违约风险,其利率被视为名义无风险利率。 |
违约风险溢价DRP | 指债券因存在发行者到期不能按约定足额支付本金或利息的风险而给予债权人的补偿。 | 违约风险越大,债权人要求的贷款利率越高;公司评级越高,违约风险溢价越低;政府债券的违约风险溢价为零。 |
流动性风险溢价LRP | 指债券因存在不能短期内以合理价格变现的风险而给予债权人的补偿。 | 国债的流动性好,流动性溢价较低;小公司发行债券的流动性差,流动性溢价相对较高。 |
期限风险溢价MRP | 指债券因面临存续期内市场利率上升导致价格下跌的风险而给予债权人的补偿。 | 也被称为“市场利率风险溢价”。 |
(二)利率的期限结构
项目 | 预期理论 | 流动性溢价理论 | 市场分割理论 |
投资者偏好 | 无偏好 | 偏好流动性(短期) | 有固定期限偏好 |
长短期债券 | 可以完全替代 | 不可完全替代 | 完全不可替代 |
长短期市场 | 完全流动 | 存在差异 | 完全隔离 |
基本结论 | 长期债券即期利率等于短期债券预期利率的几何平均 | 长期即期利率是未来短期预期利率平均值加上一定的流动性风险溢价 | 即期利率水平完全由各个期限市场上的供求关系决定 |
长短期利率之间的关系 | 无关 | ||
对收益率曲线的解释 | 未来短期预计利率变化 | 均衡利率水平 | |
上斜:↑ | 上斜:↑/→/↓ | 上斜:短期<长期 | |
水平:→ | 水平:↓ | 水平:各期限持平 | |
下斜:↓ | 下斜:↓ | 下斜:短期>长期 | |
峰型:近期↑远期↓ | 峰型:近期↑/→/↓远期↓ | 峰型:中期最高 |
七、报价利率、计息期利率和有效年利率
利率形式 | 特征 | 换算 | 应用 |
报价利率 | 包含通胀的名义年利率 | 计息期利率×每年复利次数 | 票面利率 |
计息期利率 | 年/半年/季/月等 | 报价利率÷每年复利次数 | 计算利息 |
有效年利率 | 假定每年复利一次的等价年利率 | (1+计息期利率)每年复利次数-1 | 年折现率 |
八、不同货币时间价值系数的对比及应用
序号 | 对比及表达 | 主要应用(提示:画时间轴辅助解题) |
1 | 复利终值系数(F/P,i,n) | 持有价值测算:项目投资本金10万元,年投资回报率6%,测算经过8年时间的投资持有价值(15.94万元) |
2 | 复利现值系数(P/F,i,n) | 投资本金测算:为到期收获100万元而投资于某5年期理财产品,年投资回报率12%,测算投资本金(56.74万元) |
3 | 普通年金终值系数 (F/A,i,n) | 定额分期收付的持有价值测算(后付):某期房付款方式可选3年后收房时一次性支付100万元或3年间每年年末支付30万元,假定存款利率为5%,应如何选择(分期支付的终值约94.58万元,小于收房时一次性支付100万元,应选择分期) |
4 | 普通年金现值系数 (P/A,i,n) | 定额分期收付的投资现值测算(后付):你请朋友代付3年房租,每年租金6万元,每季度末支付,假定存款利率为8%,你现在应向朋友账户存入多少资金(应存入约15.86万元,注意租金、期数和利率都应调整为季度口径) |
5 | 偿债基金系数(A/F,i,n) | 分期收付款的每期收付款额测算:假定存款利率为10%,为还清5年后到期的10万元债务,每年需存入多少钱(1.64万元) |
6 | 投资回收系数(A/P,i,n) | 投资项目每期要求的最低回报测算:以10%利率借款20万元投资于某10年期项目,测算每年的最低要求回报(3.25万元) |
7 | 预付年金终值系数(F/A,i,n+1)-1 | 定额分期收付的持有价值测算(先付):某期房付款方式可选3年后收房时一次性支付100万元或3年间每年年初支付30万元,假定存款利率为5%,应如何选择(分期支付的终值约99.30万元,仍小于收房时一次性支付100万元,应选择分期) |
8 | 预付年金现值系数(P/A,i,n-1)+1 | 定额分期收付的投资现值测算(先付):你请朋友代付3年房租,每年租金6万元,每年年初支付,假定存款利率为8%,你现在应向朋友账户存入多少资金(应存入约16.70万元) |
9 | 递延年金 | 两次折现法或年金做差法测算现值:某投资项目前2年为建设期,无现金收入,经营期5年,每年现金收入1000万元,假定折现率为6%,测算项目价值(项目价值约3749万元) |
10 | 永续年金 | 无限期定额收付投资现值测算:某优先股股息为每年2元,年利率6%,测算该优先股价值(33.33元) |
1、不同货币时间价值系数间的关系
(1)以上货币时间价值系数中有三组互为倒数,分别是:复利终值系数与复利现值系数、普通年金终值系数与偿债基金系数、普通年金现值系数与投资回收系数。
(2)预付年金相关系数与普通年金相关系数的转换有两种方法:方法1:在普通年金相关系数的基础上乘以(1+i)即可转换为相应的预付年金相关系数。方法2:调整期数和系数,即预付年金终值系数需要在普通年金终值系数的基础上“期数+1,系数-1”[(F/A,i,n+1)-1],预付年金现值系数需要在普通年金现值系数的基础上“期数-1,系数+1”[(P/A,i,n-1)+1]。
2、运用现金流量折现模型计算债券、股票、优先股、永续债、项目和公司的价值
(1)债券每年的复利次数:保持现金流量(期利息)、折现率(计息期折现率)、期数(计息期总数)口径一致。
(2)项目/公司现金流的支付时点:期末支付使用普通年金现值系数折现,期初支付使用预付年金现值系数折现。
(3)项目/公司现金流的特征:正确选择复利现值系数(单笔现金流折现)或年金现值系数(等额、定期的系列现金流折现)。
九、风险与报酬
(一)关键指标及要点提示
指标 | 衡量对象 | 要点总结 |
预期值 | 报酬 | 反映预计收益的平均值,可以用来衡量报酬,不能直接用来衡量风险。 |
方差、标准差 | 整体风险 | 绝对指标,可比性较差,只有当预期值相同时,才可以用于比较。方差、标准差越大,风险越大。 |
变异系数 | 整体风险 | 相对指标,可比性较好,无论预期值是否相同,变异系数越大,风险越大。 |
协方差 | 相关性 | 衡量两个变量之间共同变动的程度之绝对指标。 |
相关系数 | 相关性 | 衡量两个变量之间共同变动的程度的相对指标,r∈[-1,1],相关系数越小,风险分散化效应越强(r=0代表两个变量不具有相关性,但仍存在风险分散化效应)。 |
β系数 | 系统风险 | 某股票的β值反映了其报酬率波动与整个市场报酬率波动间的相关性及其程度: (1)β=1的资产系统风险与市场组合的风险一致。 (2)β>1的资产系统风险大于市场组合。 (3)β<1的资产系统风险小于市场组合。 (4)β=0的资产系统风险与市场组合的风险无关。 (5)β<0的资产收益与市场平均收益的变化方向相反 |
(二)重要结论
关键词 | 相关结论 |
机会集 | 当r=1时,机会集是一条直线,投资组合不具有风险分散化效应;当r<1时,机会集为一条曲线,投资组合具有风险分散化效应。 |
有效集 | 从最小方差组合点起到最高期望报酬率点止。 |
无效集 | 当相关系数足够小时,机会集曲线向左侧凸出,最小方差组合点不是全部投资于低风险低收益的证券,最高预期报酬率组合点及最大方差组合点均为全部投资于高风险高收益证券。此时,有效集小于机会集,存在无效集。 |
不向左侧凸出 | 机会集不向左侧凸出,有效集与机会集重合,不存在无效集。值得注意的是,机会集不向左侧凸出,并不代表不具有风险分散化效应;只要机会集是一条曲线(r<1),即使机会集不向左侧凸出,投资组合也具有风险分散化效应。 |
风险类型 | 包括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投资组合能够分散掉的是非系统风险,系统风险无法被分散掉,因此组合β系数等于被组合内各证券β系数的加权平均数。 |
协方差 | 证券组合的标准差不仅取决于单个证券的标准差,而且还取决于证券之间的协方差;随着证券组合中证券个数的增加,协方差项较方差项越来越重要;充分投资组合的风险,只受资产间协方差的影响,而与各资产本身的方差无关。 |
1、辨析不同关键指标的衡量对象和不同取值下的结论
整体风险的衡量指标是方差、标准差和变异系数,协方差并不能用于衡量风险,而β系数衡量的是系统风险;相关系数r的取值区间是[-1,1],而β系数可能大于1,也可能小于-1,同时还要注意掌握上表总结的不同取值下的结论。
2、判断两项资产投资组合中的最高和最低期望收益率组合点,以及最大和最小方差组合点
①最高期望收益率组合点6:全部投资于高风险高收益的证券B。 ②最低期望收益率组合点1:全部投资于低风险低收益的证券A。 ③最大方差组合点6:全部投资于高风险高收益的证券B。 ④最小方差组合点:如果机会集曲线向左侧凸出(r足够小),则最小方差组合点是点2(如左图);如果机会集曲线没有向左侧凸出(如右图中r=0.5的曲线),则最小方差组合点是全部投资于低风险低收益的证券A。 |
(四)经济法部分
四、民事法律行为
分类标准 | 类型 | 举例 |
意思表示一致的当事人数量 | 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 委托代理的撤销、无权代理的追认、遗嘱行为、抛弃动产、代理权的授予 |
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 合同(包括赠与合同)、结婚、收养 | |
多方民事法律行为 | 决议,如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 |
是否互为给付对价 | 有偿民事法律行为 | 买卖合同 |
无偿民事法律行为 | 赠与行为、无偿委托、保证 | |
法律行为效果 | 负担行为(使一方相对于他方承担一定的给付义务的法律行为) | 买卖合同(作为方式),保密协议(不作为方式) |
处分行为(直接导致权利发生变动的法律行为) | 物权变动行为,如所有权转让 |
(二)意思表示
1.意思表示的类型及生效
意思表示类型 | 生效时间 | |
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 意思表示完成时生效(如:抛弃动产的意思表示、遗嘱人的意思表示) | |
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 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 | 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
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 | ①一般规定:到达相对人时生效; ②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③公告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公告发布时生效。 |
2.沉默作为表示的条件
沉默若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可以视为意思表示(默示):①有法律规定;②当事人约定;③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类型
效力 | 条件或情形 | 提示 |
生效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 | 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形式包括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推定形式和沉默形式。 |
虚假意思表示实施 | ||
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 ||
无效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 | (1)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当然无效、绝对无效。 (2)行为人如果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另一个民事法律行为,被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并不当然无效。 |
虚假意思表示实施 | ||
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 ||
效力待定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 (1)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尚未生效。 (2)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无权代理中的被代理人在30日内予以追认。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3)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4)一旦追认,则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起生效;如果权利人拒绝追认,则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起无效。 |
狭义的无权代理行为、滥用代理权的行为(自己代理和双方代理) | ||
可撤销 | 胁迫:以给自然人及其近亲属等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名誉、荣誉、财产权益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其基于恐惧心理作出意思表示。 | (1)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撤销前已经生效。 (2)若撤销权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撤销权,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将终局有效。 (3)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一经撤销,其效力溯及至行为开始,即自行为开始时无效,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相同。 |
欺诈:指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者负有告知义务的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致使当事人基于错误认识作出意思表示。 | ||
显失公平:一方利用一方处于危困状态或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18岁学生缺乏经验,75岁老人认知能力下降) | ||
重大误解:行为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存在错误认识,按照通常理解如果不发生该错误认识,行为人就不会作出相应意思表示(基于交易习惯不构成重大误解的除外,比如,在古玩市场上对花瓶年代、手镯材质、钱币真假等发生错误认识) |
1、违法同时不认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情形
(1)强制性规定旨在维护政府的税收、土地出让金等国家利益,认定合同有效不会
影响该规范目的的实现。
(2)强制性规定旨在维护其他民事主体的合法利益而非合同当事人的民事权益,认
定合同有效不会影响该规范目的的实现。
(3)强制性规定旨在要求当事人一方加强风险控制、内部管理等,对方无能力或者
无义务审查合同是否违反强制性规定,认定合同无效将使其承担不利后果。
(4)当事人一方虽然在订立合同时违反强制性规定,但是在合同订立后其已经具备
补正违反强制性规定的条件却违背诚信原则不予补正。
(5)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旨在规制合同订立后的履行行为,该合同的履行
并非当然违法的行为。
2、民事法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1)当事人一方请求对方支付资金占用费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当事人请求的范围内
按照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
(2)占用资金的当事人对于合同不成立、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没有过
错的,应当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存款基准利率计算。
(四)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法律行为效力之间的关系
主体类型 | 行为人 | 行为类型 | 效力 |
自然人 |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独立实施 | 有效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 有效 | |
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 |||
独立实施其他行为 | 效力待定 |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 有效 | |
独立实施 | 无效 | ||
法人 | 超越经营范围从事民事法律行为的法人 | 通常情况 | 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 |
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 | 无效 |
(五)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撤销权
(1)行使期限。
①普通期限:
事由 | 期限起点 | 期限长度 |
重大误解 |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 | 90日 |
欺诈 | 1年 | |
显失公平 | ||
胁迫 | 胁迫行为终止 |
②最长期限: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
(2)行使方式和权利性质:撤销权的性质是形成权,适用除斥期间,撤销权的行使是单方法律行为;撤销权应依诉行使。
(六)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条件和附期限
1、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以未来不确定的事实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产生或消灭的依据。
2、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是以一定期限的到来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产生或消灭的依据。
五、代理
(一)代理关系
1.代理关系的构成
代理权关系 | 代理人、被代理人、相对人/第三人 |
代理行为 | 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向第三人作出意思表示。 |
法律后果 | 被代理人承担代理行为法律后果。 |
2.代理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1)代理与委托。
委托又称委任,指依双方当事人的约定,由一方为他方处理事务的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与委托的区别体现在以下方面:
区别 | 代理 | 委托 |
法律关系 | 三方法律关系 | 双方法律关系 |
行为的名义 | 被代理人的名义 | 委托人名义或自己的名义 |
从事的事物 | 民事法律行为 | 民事法律行为或其他事务 |
当然,委托和代理也存在一定的联系,如在委托代理中,委托人(被代理人)与受托人(代理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按照委托处理,性质上属于双方法律行为;委托人、受托人及相对人三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按照代理处理。
(2)代理与行纪。
行纪,指经纪人受他人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商业活动的行为,如证券公司替客户买卖股票。行纪与代理的区别体现在以下方面:
区别 | 代理 | 经纪 |
行为的名义 | 被代理人的名义 | 行纪人自己的名义 |
法律效果 | 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 | 先由行纪人承受,然后通过其他法律关系(如委托合同)转给委托人 |
有偿性 | 有偿或无偿 | 有偿 |
(3)代理与传达。
传达是将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忠实转述给对方当事人的行为。代理与传达之间的区别在于:
区别 | 代理 | 传达 |
意思表示的主动性 | 代理人独立向第三人进行意思表示,以代理人自己的意志决定意思表示的内容 | 传达人只负责忠实传递委托人的意思表示,传达人自己不进行意思表示 |
行为能力 | 代理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 不以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为条件 |
身份行为 | 不得代理实施 | 可以借助传达人传递意思表示 |
3.代理权的滥用
行为 | 描述 | 效力 | 追人人 |
自己代理 | 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 效力待定 | 被代理人 |
双方代理 | 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 ||
代理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 | 代理人与相对人(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 无效,代理人与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 |
(二)狭义的无权代理
类型 | 举例 |
无代理权的代理行为 | 甲未经乙的委托就替乙采购冰棍儿 |
超越代理权的代理行为 | 甲委托乙替自己买冰棍儿,但乙以甲的名义买了奶茶 |
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 | 甲委托乙为自己采购原材料,为期三个月;三个月后,乙仍旧以甲的名义与他人订立原材料采购合同。 |
(三)表见代理
1.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1)代理人无代理权。
(2)相对人主观上善意无过失,且不知道行为人是无权代理人。
(3)客观上有使相对人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的情形(存在代理权的外观)。
(4)相对人基于前述情形与无权代理人成立民事法律行为。
2.表见代理的法律效果
产生与有权代理一样的效果,应受无权代理人与相对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拘束。被代理人不得以无权代理作为抗辩事由,主张代理行为无效。
(五)税法部分
五、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一)基本征税范围
征税范围 | 具体内容 | |
传统 | 销售货物 | 销售或进口货物、销售劳务 |
营改增 | 销售服务 | 交通运输、邮政、电信、建筑、金融、现代、生活 |
其他 | 销售无形资产、不动产 |
(二)销售服务的具体征税范围
1.交通运输服务(税率9%)
(1)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属于交通运输服务——陆路运输服务。
(2)水路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交通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提示:光租属于现代服务——租赁服务。
(3)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交通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提示:干租属于现代服务——租赁服务。
(4)运输逾期票证收入,属于交通运输服务。
(5)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属于交通运输服务,经营者以“全额”作为销售额。
2.邮政服务(税率9%)
提示:邮政代理服务属于邮政服务。
3.电信服务
分为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税率分别为9%、6%)。提示: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属于增值电信服务。
4.建筑服务(税率9%)
(1)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属于建筑服务——安装服务。
(2)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提供的装修服务,属于建筑服务。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平整土地、园林绿化、疏浚(不包括航道疏浚)、建筑物平移、搭脚手架、爆破、矿山穿孔等均属于建筑服务。
(3)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属于建筑服务;如果不配备操作人员,属于现代服务——租赁服务。
5.金融服务(税率6%)
(1)贷款服务:因占用资金、拆借、货币资金对外投资而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包括“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合同中明确承诺“保本”的投资收益、固定或保底利润,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提示: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2)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金融商品转让。
提示: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收回本金),不属于金融商品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6.现代服务(除租赁服务以外,其他均适用6%税率)
(1)研发和技术服务。提示:工程勘察勘探服务属于此项目。
(2)信息技术服务。
(3)文化创意服务。提示:广告服务,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4)物流辅助服务。提示: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和收派服务属于此项目。
(5)租赁服务(有形动产租赁适用13%税率,不动产租赁适用9%税率)。提示:将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或者飞机、车辆等有形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用于发布广告,属于有形动产经营租赁;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等属于不动产经营租赁。
(6)鉴证咨询服务。提示:翻译服务和市场调查服务属于此项目。
(7)广播影视服务。提示:包括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服务、发行服务和播映(含放映)服务。
(8)商务辅助服务。提示:武装押运服务,属于此项目中的“安全保护服务”;拍卖行受托拍卖收取的手续费和佣金,属于此项目中的“经纪代理服务”。
(9)其他现代服务。提示: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等收入,属于此项目;对安装运行后的机器设备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属于此项目。
7.生活服务(税率6%)
提示: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外卖食品;纳税人现场制作食品并直接销售给消费者,均属于“餐饮服务”。植物养护服务属于“其他生活服务”。
(三)销售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包括单独转让土地使用权)。提示:除转让土地使用权适用9%税率外,其他均适用6%税率。
(四)销售不动产(税率9%)
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六、境内的界定和征税范围
(一)“境内”范围的界定
1.应税行为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判断条件
(1)服务或者无形资产(租赁不动产和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2)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
(3)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
2.不属于在我国“境内”销售服务的情形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和无形资产。
(二)征税范围的特别规定
1.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
特殊项目 | 征收增值税 | 不征收增值税 |
罚没物品 | 再销售、再经营 | 如数上缴财政 |
自产创新药 | 生产销售自产创新药 | 提供给患者后续免费使用的相同创新药 |
单用途卡和多用途预付卡 | (1)售卡方取得的手续费、结算费、服务费、管理费等收入。 (2)持卡人到特约商户消费时,特约商户的应税行为(特约商户不得开具增值税发票) | 售卡或持卡人充值取得的充值或预收资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开具不征税普通发票) |
财政补贴收入 | 与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财政补贴 | 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 |
2.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项目
(1)行政单位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2)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应税服务。
(3)存款利息、保险赔款。
(4)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5)资产重组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货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
七、视同销售、混合销售和兼营
(一)视同销售
1.范围
类型 | 具体情形及处理 |
代销行为 | 将货物交给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双方都应视同销售 |
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 (不含“购进”) | 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 |
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 | 用于投资、分配、无偿赠送。提示:无偿赠送(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免征增值税。 |
无偿提供服务、转让无形资产或不动产 | 视同销售(公益目的或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
2.销售额的确认
视同销售的销售额要按照如下顺序来确定:
(1)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应税货物、应税行为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2)按照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应税货物、应税行为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3)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如果需要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中还需要包含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提示:成本利润率一般货物采用10%,应税消费品的成本利润率题目中会给出。
(二)混合销售行为
同一项销售行为同时涉及货物销售和服务的,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应按照纳税人从事的主业征税。混合销售行为成立的行为标准有两点:①必须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②该项行为必须既涉及货物销售又涉及应税服务行为。确定混合销售是否成立时,其行为标准中的上述两点必须是同时存在的。
(三)兼营行为
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六)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部分
五、建立创新型组织的组成要素
组成要素 | 特征描述 | 关键词 |
共同使命、领导力和创新的意愿 | 明确阐述共同的使命感;延伸战略目标——“高管层的承诺及领导力”。 | “某领导认为”“为了×××,某领导决定×××”“实现某领导或企业的梦想” |
合适的组织结构 | 关键问题是在“有机的”(适合快速变革的环境)和“机械的”(适合稳定的环境)模式之间找到恰当的平衡。 | “灵活的、有机的跨部门组织”“项目团队” |
关键个体 | 组织发起者、发明者/团队领导者、技术把关人员和其他角色(如项目经理、商业创新者) | “项目发起人号召”“××领导严格把控进度”“××领导促进团队间信息的交流与沟通” |
全员参与创新 | 全员参与整个组织的持续改进活动 | “组织整体的创新能力”“让每一个人去挑战” |
有效的团队合作 | 适当地使用团队(在本部门、跨职能和组织间)来解决问题,需要在团队选择和建设上给予投入 | “信任与开放”“挑战和参与”“组织松弛度”“冲突和争论”“风险承担”“自由” |
创造性的氛围 | 信任和开放性、挑战和参与、组织松弛度、冲突和争论、风险承担、自由 | |
跨越边界 | 外部导向意识:不仅限于组织内外部的顾客和终端用户,更需要与利益相关者建立联系。 | “与外部顾客建立联系”“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如供应商、竞争者、合作者等)建立联系(供应链网络、产业集群、合作学习俱乐部)”“平台战略” |
六、创新管理过程与流程管理模型
(一)创新管理的主要过程
阶段 | 目标 | 关键词 |
搜索阶段 | 如何找到创新的机会 | (1)搜索环境中有关潜在变革的信号(或诱因); (2)利用这些诱因制订创新计划 |
选择阶段 | 要做什么以及为什么 | 从事三个方面研究: (1)当前可利用的技术和市场机会的信号; (2)公司现有知识库相关的产品和服务(即独有能力); (3)如何通过创新提高企业整体业务绩效,即确保创新战略和企业整体战略紧密结合 |
实施阶段 | 如何实现创新 | (1)围绕创新逐渐形成相关知识; (2)持续运用更多的相关知识巩固创新。 |
获取阶段 | 如何获得利益 | (1)收割:通过流程创新(降本增效)获取更多收益; (2)保持:运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维护竞争优势; (3)引领:在“再创新”中占据主动地位,掌控和引领创新的发展方向。 |
(二)创新管理流程模型
模型 | 重要内容 |
阶段—门模型 | (1)每个阶段之间设置了一道决策门,由跨职能的团队或决策委员会依据有关技术、市场、财务等方面的信息,对项目的阶段活动成果进行分析和评估,评估结果分为“进入下一阶段”“放弃”和“返工”。 (2)特点:能及早发现和纠正问题,控制项目风险;能有效控制资源的使用,确保每个阶段都有足够的资源支持。 |
3M创新漏斗模型 | (1)涂鸦式创新:头脑风暴、自由探索(15%的时间用于自由思考)、组织提供各类支持、允许创新志愿者犯错。 (2)设计式创新:列入加速发展计划;获得各职能部门的支持,通过一系列流程,最终实现初步商业化;鼓励团队。 (3)引领式创新:追加投资;邀请专家指导,并提供营销和供应链方面的支持,生产和销售规模逐步扩大;奖励团队和个人。 |
集成产品开发流程(IPD) | (1)摒弃“纯技术”路线,注重市场和客户需求。 (2)将产品开发作为投资进行管理(技术/商业可行性评估)。 (3)强调企业内外部的沟通与协作。 |
七、战略管理中的利益相关者的矛盾与均衡
1、股东与经理
理论名称 | 矛盾 | 均衡 |
鲍莫尔“销售最大化”模型 | 经理图名(销售)、股东图利(红利) | 各方利益均衡的结果是企业可能在这两种产出量中选择一个中间点。 |
马里斯的增长模型 | 企业经理人员的主要目标是公司规模的增长,但这将受到股东们共同利益的制约 | 经理人员和股东在市场评价、兼并的风险和其他共同利益的驱使下,有可能会将企业的增长率确定在双方都接受的一个区域内。 |
威廉姆森的管理权限理论 | 经理们力求使他们的权力和声望最大化。这主要体现在三个重要变量中:雇员开支、酬金开支和可支配的投资开支。 | 经理们必须把他们的个人利益和作为经理本身所作出的决定区别开来。 |
2、员工与企业(股东或经理)
理论名称 | 矛盾 | 均衡 |
列昂惕夫模型 | 员工追求工资收入最大化(工会出面谈判)和工作稳定(企业决定);而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就要选择最佳就业水平,在工资水平的约束下以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 | 企业员工与企业讨价还价的博弈结果将在某一点实现均衡,均衡点偏向于哪一方的利益,取决于双方讨价还价实力的大小。 |
3、企业与社会
矛盾 | 均衡 |
企业利益——利润最大化; 社会效益——承担社会责任。 | 社会效益与企业利益之间,总是存在一个讨价还价的均衡点。实质是一个企业或组织在社会中应发挥什么作用和负什么责任的问题(“商业伦理”问题)。 |
4、利益相关者
矛盾 | 均衡 |
由于各个利益集团承认共存的需要,并有使他们的目标更为接近的欲望,从而使企业幸存下来。 | 利益相关者均有各自的目标,而企业最后确定的各种目标是一种妥协,导致最终的均衡点几乎总是低于最大值(被称为“组织呆滞”)。 |
社会责任包括三个方面:①保证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基本利益要求;②保护自然环境;③赞助和支持社会公益事业。
八、利益相关者的权力来源与运用
(一)权力的来源
(1)对资源的控制与交换的权力。
(2)在管理层次中的地位。
法定权 | 我做的决策你要服从,来源于对奖励或惩罚的行使。 |
奖励权 | 为了获得奖励,下属主动执行命令——积极且长期的关系。 |
强制权 | 或惩罚权,为了避免惩罚,不得不服从命令——敌对且短期的关系。 |
(3)个人的素质和影响。
①非正式职权的权力来源;
②包括专家权(特殊知识的占有)、榜样权(特殊的能力或性格、让人服从的气质或形象);
③相对更持久;
④正式组织、非正式组织均存在。
(4)参与或影响企业的战略决策与实施过程。
(5)利益相关者集中或联合的程度。
(二)权力的运用
提示:横向表示某个利益相关者与其他方合作的意愿,纵向表示其对自身立场的坚定程度。
策略类型 | 内容描述 | 关键词 |
对抗-就是不合作 | (1)坚定行为+不合作行为的组合; (2)目的在于使对方彻底就范,根本不考虑对方要求,并坚信自己有能力实现所追求的目标。 | 迫使对方满足自身要求,通常与“和解”组合出现。 |
和解-可以合作(默认和让步) | (1)不坚定行为+合作行为的组合; (2)设法满足对方要求以保持和改进现有关系,通常表现为默认和让步。 | 单方让步(默认也算让步),一方满足另一方要求。 |
协作-就要合作 | (1)坚定行为+合作行为的组合; (2)考虑双方利益,寻求相互利益最佳结合点,并借助合作使双方利益都满足。 | 双方都满足,共同实现最佳目标。 |
折中-合作吧(双方让步) | (1)中等程度坚定行为+中等程度合作行为的组合; (2)通过讨价还价都让步,达成都能接受的协议; (3)可采用积极方式(做出承诺)或消极方式达成(威胁、惩罚)。 | 双方都让步,达成一个打了折的目标。 |
规避-可以不合作 | (1)不坚定行为+不合作行为组合; (2)预期惹不起就躲;一看苗头不对再躲。 | 事先跑/事后跑,管你是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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