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天背六科—202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
科目 | 内容提示 |
会计 | 投资性房地产、负债、职工薪酬 |
审计 | 审计程序、初步业务活动、审计业务约定书、总体审计策略与具体审计计划、重要性 |
财务成本管理 | 资本市场线和证券市场线、资本成本的概念和影响因素、债务资本成本的估计 |
经济法 | 诉讼时效制度、物权法基础知识 |
税法 |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登记、增值税税率及适用范围、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般计税方法下销售额的确定 |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 宏观环境分析、产品生命周期模型、产业五种竞争力 |
(一)会计部分
五、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
(一)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
项目 | 说明 |
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 企业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
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闲置土地,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
已出租的建筑物 | (1)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再转租的建筑物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2)企业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或在建建筑物,如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明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即使尚未签订租赁协议,也应视为投资性房地产。“空置建筑物”是指企业新购入、自行建造或开发完工但尚未使用的建筑物,以及不再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且经整理后达到可经营出租状态的建筑物。 (3)企业将建筑物出租,按租赁协议向承租人提供的相关辅助服务在整个协议中不重大的,应当将该建筑物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
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常见情形:①自用房地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房地产。例如,企业拥有并自行经营的旅店或饭店、企业自用的办公楼、企业持有的准备建造办公楼等建筑物的土地使用权等。②作为存货的房地产: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销售的或为销售而正在开发的商品房和土地。例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房地产企业持有准备增值后出售的商品房等。
(二)后续计量
(1)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可以选择成本模式或公允价值模式。但是,同一企业只能采用一种模式对其所有的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具体会计处理如下表所示:
项目 | 成本模式 | 公允价值模式 |
收租金 | 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业务收入 | |
计提折旧 |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 无 |
计提减值准备 |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在持有期间计提减值准备不得转回) | 无 |
按公允价值调整 | 无 | 借或贷: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或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发生费用化支出 |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银行存款等 |
(2)后续计量模式的变更。
已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满足条件可以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会计政策变更),但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变更为成本模式。会计分录为: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变更日公允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原房地产已计提的折旧或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原房地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计税基础)
贷:投资性房地产(原值)
递延所得税负债(账面价值>计税基础)
差额: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①影响期初留存收益的金额=(变更日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原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1-所得税税率);
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的金额=(变更日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原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1-所得税税率)×90%;
③影响期初盈余公积的金额=(变更日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原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1-所得税税率)×10%。
(三)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
(1)成本模式下房地产的转换。
成本模式下,房地产转换后的入账价值为转换前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固定(无形)资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的特点为“对转”,都是一一对应的关系。存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是将账面价值进行结转。
(2)公允价值模式下房地产的转换。
非投资性房地产转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应按转换日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原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处理如下: a.公允价值>账面价值:其他综合收益。 b.公允价值<账面价值: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为非投资性房地产 | 应按转换日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四)处置
内容 | 成本模式 | 公允价值模式 |
确认收入 |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
结转成本 | 借:其他业务成本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 |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 借或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或借:其他业务成本 借:其他综合收益 贷:其他业务成本 |
六、负债
(一)相关税费是否构成相关资产成本及会计处理
税费 | 是否计入资产成本 |
增值税 | × |
消费税 | 委托加工收回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时,√ | |
关税 | (存货、固定资产等),√ |
契税 | (存货、固定资产等),√ |
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 (计入税金及附加),× |
土地增值税 | (房企计入税金及附加,非房企计入固定资产清理),× |
(二)增值税特殊规定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直接减免的增值税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其他收益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到即征即退的增值税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
(3)税控系统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管理费用等
(三)应付股利
企业宣告发放现金股利,需经过企业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会计处理,董事会做出拟分配现金股利方案无须进行账务处理,不确认负债,但是,应在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
七、职工薪酬
(一)货币短期薪酬的确认与计量
企业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情况和工资标准计算应计入职工薪酬的工资总额,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1)短期带薪缺勤。
①累积带薪缺勤,企业应当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
②非累积带薪缺勤,企业应当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通常情况下,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已经包括在企业每期向职工发放的工资等薪酬中,因此,不必额外作相应的账务处理。
(2)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短期利润分享计划属于职工薪酬,所以在计提时根据受益对象计入成本或费用,而不能做利润分配的会计处理。
(二)非货币性职工福利的确认和计量
企业为职工提供非货币性福利的计量应以商品的公允价值确定相关的职工薪酬,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可以采用成本计量。
(1)自产产品提供职工福利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外购商品提供职工福利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向职工提供企业支付了补贴的商品或服务的会计分录为:
业务时点 | 在购买商品协议中规定了最低服务年限,且职工提前离开需要退回部分差价 | 未规定购得商品后的最低服务年限 |
购入住房时 | 借:固定资产等 贷:银行存款 | |
向职工出售住房时 | 借:银行存款(职工支付的金额) 长期待摊费用(差额) 贷:固定资产(账面原值) | 借:银行存款 应付职工薪酬 贷:固定资产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
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时 |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长期待摊费用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
对非货币性职工福利计量的总体原则:按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职工薪酬。
(1)将自产的产品用于职工福利,按产品的公允价值(售价)确认职工薪酬。
(2)将外购的商品用于职工福利,按商品的公允价值(购买价格,需要看是否给定增值税。如果有增值税,此公允价值中包括增值税)确认职工薪酬。
(3)如果是将企业外购高价值资产(例如商品房、小汽车等)以低于公允价值转让给职工,其实际转让价格与其公允价值的差额应作为职工薪酬。此时需要看合同如何约定,如果规定了职工最低服务年限,此部分简化处理,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然后在职工提供服务期间分期确认职工薪酬。如果没有规定职工最低服务年限,直接确认为职工薪酬。
(三)离职后福利的确认与计量
企业应当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两种类型。其中,设定提存计划的风险(精算风险和投资风险)实质上要由职工来承担。设定受益计划的风险(精算风险和投资风险)实质上由企业来承担。
设定受益计划支出包括计入当期损益的部分和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具体总结如下:
(1)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包括:精算利得和损失。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2)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结算利得和损失、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四)辞退福利的确认与计量
(1)对于分期或分阶段实施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自愿裁减建议,企业应当将整个计划看作是由各单项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自愿裁减建议组成,在每期或每阶段计划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将该期或该阶段计划中由提供辞退福利产生的预计负债予以确认,计入该部分计划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当期管理费用,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不能等全部计划都符合确认条件时再予以确认(分段满足分段确认和计量)。
(2)对于企业实施的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由于这部分职工不再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企业应当比照辞退福利处理(国企职工内退制度)。提示:或有事项准则中规定的重组,满足负债确认条件确认的负债中,因自愿遣散和强制遣散发生的费用确认负债为应付职工薪酬。此部分内容与辞退福利是两个准则同时规范的同一个问题。
(二)审计部分
九、审计程序
取证程序 | 风险评估程序 | 进一步审计程序 | |||
了解内部控制以外的方面 | 了解内部控制 | 控制测试 | 实质性程序 | ||
实质性分析程序 | 细节测试 | ||||
观察 | √ | √ | √ | × | √ |
检查 | √ | √ | √ | × | √ |
询问 | √ | √ | √ | × | √ |
函证 | × | × | × | × | √ |
重新计算 | × | × | × | × | √ |
重新执行 | × | × | √ | × | × |
分析程序 | √(应当) | × | × | √(可以) | × |
十、初步业务活动
(一)审计前提条件
(1)管理层在编制财务报表时采用可接受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
(2)管理层对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工作的前提的认可,即管理层认可并理解其承担的三项责任(如下表所示)。
职责 | 描述 |
编表之责 | 按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 |
内控之责 | 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
条件之责 | 向注册会计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 (1)允许注册会计师接触与编制财务报表相关的所有信息; (2)向注册会计师提供审计所需的其他信息; (3)允许注册会计师在获取审计证据时不受限制地接触其认为必要的内部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
(二)初步业务活动的目的和内容
内容 | 目标 | 关键词 |
针对保持客户关系和具体审计业务实施相应的质量管理程序 | 确定不存在因管理层诚信问题而可能影响注册会计师保持该项业务意愿的事项 | 考量对方 |
评价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 | 确保具备执行业务所需要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 | 打量自身 |
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 确保与被审计单位之间不存在对业务约定条款的误解 | 达成一致 |
十一、审计业务约定书
(一)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内容
审计业务约定书应当包括:
(1)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与范围;
(2)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3)管理层的责任;
(4)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
(5)审计报告的预期形式和内容,以及对在特定情况下出具的审计报告可能不同于预期形式和内容的说明。
(二)审计业务约定条款的变更
1.审计业务变更为保证程度较低的业务的合理性
类型 | 情形 |
通常合理 | (1)环境变化对审计服务的需求产生影响; (2)对原来要求的审计业务的性质存在误解。 |
不一定合理 | 管理层施加的或其他情况引起的审计范围受到限制。 |
2.变更为审阅业务或相关服务的相关要求
情形 | 对提及相关情况的规定 | |
审计变更为审阅 | 不应提及(原审计业务的任何情况) | |
审计变更为相关服务 | 商定程序 | 可以提及(在原审计业务中已执行的程序) |
其他 | 不应提及(原审计业务和在原审计业务中已执行的程序) |
十二、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
(一)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的内容
类型 | 内容 |
总体设计策略 | (1)确定审计范围; (2)计划报告目标、时间安排及所需沟通的性质; (3)确定审计方向(包括确定重要性); (4)规划和调配审计资源(包括是否需要实施项目质量复核)。 |
具体审计计划 | (1)风险评估程序; (2)进一步审计程序; (3)其他审计程序。 |
(二)指导、监督与复核
注册会计师应当制定计划,确定对项目组成员的指导、监督以及对其工作进行复核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主要取决于下列因素:
(1)被审计单位的规模和复杂程度;
(2)审计领域;
(3)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
(4)执行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专业素质和胜任能力。
十三、重要性
(一)重要性的概念
(1)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包括漏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2)对重要性的判断是根据具体环境作出的,并受错报金额、性质或受两者共同作用的影响;
(3)考虑财务报表使用者整体共同的财务信息需求,不考虑错报对个别财务报表使用者可能产生的影响。
(二)确定重要性的考虑因素
重要性概念 | 含义和确定方法 | 考虑因素 |
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 | (1)注册会计师应当运用职业判断确定重要性,经常根据事务所惯例和自身经验予以考虑,但不考虑与具体项目相关的固有不确定性; (2)通常,注册会计师选定一个“基准”,再乘以某一“百分比”作为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 | (1)选择基准的考虑因素。 ①财务报表要素; ②是否存在财务报表使用者特别关注的项目; ③被审计单位的性质、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以及所处行业和经济环境; ④被审计单位的所有权结构和融资方式; ⑤基准的相对波动性。
(2)确定百分比的考虑因素。 ①是否为上市公司或公众利益实体; ②财务报表使用者的范围; ③被审计单位是否由集团内部关联方提供融资或是否有大额对外融资; ④财务报表使用者是否对基准数据特别敏感 |
特定交易类 别、账户余额或披露的 重要性水平 | 根据被审计单位的特定情况予以确定 | (1)法律法规或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是否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特定项目计量或披露的预期; (2)与被审计单位所处行业相关的关键性披露; (3)财务报表使用者是否特别关注财务报表中单独披露的业务的特定方面。 |
实际执行的重要性 | (1)财务报表层次实际执行的重要性,旨在将未更正和未发现错报的汇总数超过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的可能性降至适当的低水平; (2)低于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 (3)还指为特定交易类别、账户余额或披露确定的实际执行重要性。 | (1)对被审计单位的了解; (2)前期审计工作中识别出的错报的性质和范围; (3)根据前期识别出的错报对本期错报作出的预期。 |
明显微小错报临界值 | (1)明显微小的错报,意味着这些错报无论从规模、性质或其发生的环境,无论单独或者汇总起来,都是明显微不足道的; (2)低于明显微小错报临界值的错报可以不累积; (3)“明显微小”不等同于“不重大”; (4)如果不确定一个或多个错报是否明显微小,就不能认为这些错报是明显微小。 | (1)以前年度审计中识别出的错报 (包括已更正和未更正错报)的数量和金额; (2)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结果; (3)被审计单位治理层和管理层对注册会计师与其沟通错报的期望; (4)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指标是否勉强达到监管机构的要求或投资者的期望 |
(三)常用的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的基准
被审计单位的情况 | 可能选择的基准 |
企业的盈利水平保持稳定 | 经常性业务的税前利润 |
企业近年来经营状况大幅度波动,盈利和亏损交替发生,或由正常盈利变为微利或微亏,或本年度税前利润因情况变化而出现意外增加或减少。 | 过去3~5年经常性业务的平均税前利润或亏损(取绝对值),或其他基准,例如营业收入。 |
国际企业集团设立的研发中心,主要为集团下属企业提供研发服务,并以成本加成方式向相关企业收取费用。 | 成本与营业费用总额 |
企业为新设企业,处于开办期,尚未开始经营,目前正在建造厂房及购买机器设备。 | 总资产 |
企业处于新兴行业,目前侧重于抢占市场份额、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 | 营业收入 |
开放式基金,致力于优化投资组合、提高基金净值、为基金持有人创造投资价值。 | 净资产 |
公益性质的基金会 | 捐赠收入或捐赠支出总额 |
(四)实际执行的重要性的实务运用
1.百分比的确定
财务报表层次实际执行的重要性通常为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的50%~75%。
比例 | 情形 |
较高 | (1)连续审计项目,以前年度审计调整较少; (2)项目总体风险为低到中等; (3)以前期间的审计经验表明内部控制运行有效。 |
较低 | (1)首次接受委托的审计项目; (2)连续审计项目,以前年度审计调整较多; (3)项目总体风险较高; (4)存在或预期存在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
2.实务运用
注册会计师在计划审计工作时可以根据实际执行的重要性确定需要对哪些类型的交易、账户余额和披露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即通常选取金额超过实际执行的重要性的财务报表项目。但是不代表注册会计师可以对所有金额低于实际执行的重要性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包括:
(1)单个金额低于实际执行的重要性的财务报表项目汇总起来可能金额重大,注册会计师需要考虑汇总后的潜在错报风险。
(2)对于存在低估风险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能仅仅因为其金额低于实际执行的重要性而不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
(3)对于识别出存在舞弊风险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能因为其金额低于实际执行的重要性而不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
(三)财务成本管理部分
十、资本市场线和证券市场线
(一)资本市场线
1.无风险资产与风险资产组合的二次有效组合的期望报酬率和标准差
二次组合的期望报酬率=Q×风险组合的期望报酬率+(1-Q)×无风险报酬率;
二次组合的标准差=Q×风险组合的标准差。
式中,Q代表投资者投资于风险组合M的资金占自有资本总额的比例;1-Q代表投资于无风险资产的比例。如果贷出资金,Q将小于1;如果是借入资金,Q会大于1。
2.市场均衡点
资本市场线与有效边界集的切点M是市场均衡点,它代表唯一最有效的风险资产组合,它是所有证券以各自的总市场价值为权数的加权平均组合,即“市场组合”。
3.分离定理
最佳风险资产组合的确定独立于投资者的风险偏好,它取决于各种可能风险组合的期望报酬率和标准差。
(二)证券市场线
按照资本资产定价模型Ri=Rf+β(Rm-Rf)理论,单一证券的系统风险可由β系数来度量,而且其风险与收益之间的关系可由证券市场线来描述。
(三)资本市场线和证券市场线的对比
项目 | 资本市场线 | 证券市场线 |
含义 | 风险资产和无风险资产构成的投资组合期望收益与风险间的关系。 | 市场均衡条件下单项资产或资产组合期望收益与风险之间的关系。 |
理论基础 | 有效边界模型 | 资本资产定价模型 |
适用性 | 仅适用于有效组合 | 普遍适用于各单项资产或资产组合 |
坐标轴 | 横轴:标准差。 纵轴:期望报酬率。 反映总风险与报酬的权衡关系 | 横轴:β系数。 纵轴:必要报酬率。 反映系统风险与报酬的权衡关系 |
截距 | 无风险收益率Rf | 无风险收益率Rf |
斜率 | 单位风险市场价格(Rm-Rf)/σm | 市场风险溢价(Rm-Rf) |
风险偏好影响 | 风险偏好仅影响借入或贷出的资金量,不影响最佳风险资产组合。 | 对风险越厌恶,对风险资产要求的风险补偿越大,证券市场线斜率越大。 |
影响市场均衡点M的因素包括无风险利率、风险组合的期望报酬率和标准差,但不包括投资者个人的风险偏好。投资者的个人风险偏好只影响借入或贷出的资金量,即投资者因风险偏好不同可能导致其投资组合落在M点的左侧或者右侧,但并不影响M点的位置。
十一、资本成本的概念和影响因素
(一)资本成本的概念
资本成本是指投资资本的机会成本。这种成本不是实际支付的成本,而是一种失去的收益,是将资本用于本项目投资所放弃的其他投资机会的收益,因此被称为机会成本。此外,资本成本也称为投资项目的取舍率、最低可接受的报酬率。
(二)资本成本的影响因素
1、外部因素
项目 | 内容 |
无风险利率 | 无风险利率上升,投资机会成本增加,公司债务资本成本上升;根据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无风险利率上升也会引起普通股资本成本上升。 |
市场风险溢价 | 根据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市场风险溢价会影响股权资本成本。 |
税率 | 税率变化直接影响税后债务资本成本及公司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
2、内部因素
项目 | 内容 |
资本结构 | 增加债务比重,会使平均资本成本趋于降低;同时,财务风险的提高,又会引起债务和股权资本成本上升。 |
投资政策 | 公司的资本成本反映现有资产的平均风险,如果公司向高于现有资产风险的新项目大量投资,公司资产的平均风险就会提高,并使得资本成本上升。 |
公司资本成本与项目资本成本的区别与联系:
区别 | ①公司资本成本是投资者针对整个公司要求的报酬率,或者说是投资者对于企业全部资产要求的必要报酬率;②项目资本成本是公司投资于资本支出项目所要求的必要报酬率。 |
联系 | ①如果公司新投资项目的风险与企业现有资产平均风险相同,则项目资本成本等于公司资本成本;②如果新投资项目的风险高于企业现有资产的平均风险,则项目资本成本高于公司资本成本;③如果新投资项目的风险低于企业现有资产的平均风险,则项目资本成本低于公司资本成本。 |
十二、债务资本成本的估计
(一)债务资本成本的区分
项目 | 内容 |
历史成本与未来成本 | (1)只有未来借入新债务的成本才能作为投资决策和企业价值评估依据的资本成本。 (2)现有债务的历史成本,对于未来的决策来说是不相关的沉没成本。 |
承诺收益与期望收益 | (1)期望收益≤承诺收益(本息偿还是合同义务,但公司有违约可能)。 (2)债权人的期望收益才是债务的真实成本(因为公司可能违约)。 (3)实务中,往往把债务的承诺收益率作为债务成本(会高估债务成本)。 (4)如果筹资公司处于财务困境或者财务状况不佳(如:垃圾债券),应区分承诺收益和期望收益。 |
长期债务与短期债务 | (1)由于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主要用于资本预算,涉及的是长期债务,因此,通常只考虑长期债务,而忽略各种短期债务。 (2)使用短期债务筹资并不断续约,实质是一种长期债务。 |
(二)债务资本成本的估计方法
估计方法 | 适用条件 | 计算过程 |
到期收益率法 | 公司目前有上市发行的长期债券 | 内插法逐步测试,求折现率 |
可比公司法 | 虽然没有上市债券,但可以找到一个拥有可交易债券的可比公司作为参照物 | 计算可比公司上市发行的长期债券的到期收益率,作为本公司的长期债务资本成本。 |
风险调整法 | 既没有上市债券,也找不到合适的可比公司,但有企业的信用评级资料。 | rd=政府债券的市场回报率+企业的信用风险补偿率 |
财务比率法 | 三无:没有上市的长期债券,找不到可比公司,没有信用评级资料。 | 根据目标公司的关键财务比率大体判断该公司的信用级别,并据此使用风险调整法确定其债务成本。 |
1、运用可比公司法估计债务资本成本时,如何选择可比公司。
(1)经营风险可比:应当与目标公司处于同一行业,具有类似的商业模式。
(2)财务风险可比:最好两者的规模、负债比率和财务状况比较类似。
(3)选择的可比公司应当拥有上市交易的长期债券。
2、运用风险调整法估计债务资本成本。
寻找上市公司债券 | ①应选择与目标公司信用级别相同的上市公司,而非具有类似商业模式的同行业可比公司,此时也不要求上市公司的可交易债券与目标公司拟发行债券的到期日相同或相近; ②分别计算的是上市公司债券的到期收益率,而非票面利率或承诺收益率。 |
寻找长期政府债券 | ①应选择与上市公司债券到期日相同或相近的(或到期期限相同或相近的)政府债券,但注意并非是相同期限的; ②应选择长期政府债券,而非短期政府债券; ③应计算的是政府债券的到期收益率,而非票面利率或承诺收益率。 |
算差额平均 | 应计算平均信用风险补偿率,而非个别补偿率,平均方法使用算术平均。 |
(四)经济法部分
六、诉讼时效制度
(一)诉讼时效基本理论
1.诉讼时效的作用机制
诉讼程序中,如果债务人主张诉讼时效的抗辩,法院在确认诉讼时效届满的情况下,应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
(1)“债权人还能告”:诉讼时效经过,债权人不丧失起诉权。
(2)“法院假装不知道”:诉讼时效抗辩应由当事人自行提出,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3)“债务人还了不能要”: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
区别 | 诉讼时效 | 除斥期间 |
适用对象 | 债权请求权 | (1)形成权(追认权、解除权、撤销权)。 (2)法律明确规定的部分请求权(如受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请求权) |
可以援用的主体 | 当事人(法院不得主动援用) | 法院可以主动审查(无论当事人主张与否) |
法律效力 | 届满后,债务人可以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债权人实体权利不消灭。 | 届满后,实体权利消灭。 |
期间性质 | 可变期间(可以被中止、中断、延长) | 不变期间(不可被中止、中断、延长) |
3.诉讼时效期间长度和起算规则
类型 | 起算时点 | 期间长度 |
普通诉讼时效 | 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 | 3年 |
最长诉讼时效 | 权利被侵害 | 20年 |
4.诉讼时效的起算
(1)特殊类型债权的诉讼时效。
债权类型 | 诉讼时效起算时点 |
附条件/附期限 | 条件成就/期限届满之日 |
约定履行期限 | 清偿期届满之日;约定分期履行的,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
未约定履行期限 | (1)可以确定履行期限: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2)不能确定履行期限:①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自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算;②否则,诉讼时效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算。 |
请求他人不作为 | 权利人知道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 |
(2)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相关的诉讼时效。
情况 | 诉讼时效起算时点 |
无、限制行为能力人对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 | 法定代理终止之日 |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 受害人年满18周岁之日 |
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权利受到损害 | 自其法定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 |
(3)国家赔偿的诉讼时效。
赔偿请求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
(二)诉讼时效的中止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权利人发生下列事由,诉讼时效中止,中止后,诉讼时效暂停计算,中止事由消失后,继续计算6个月:
(1)不可抗力,例如陷于地震灾区,通信中断。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三)诉讼时效的中断
情形 | 说明 |
权利人向义务人、义务人的代理人、财产代管人或者遗产管理人等提出履行请求
| 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2)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3)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 (4)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力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 (5)权利人对同一债权中的部分债权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及于剩余债权,但权利人明确表示放弃剩余债权的情形除外。 |
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 (1)分期履行。 (2)部分履行。 (3)提供担保。 (4)请求延期履行。 (5)制定清偿债务计划。 |
提起诉讼、申请仲裁或有同等效力的情形 | (1)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2)申请支付令。 (3)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 (4)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 (5)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 (6)申请强制执行。 (7)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 (8)在诉讼中主张抵销。 |
(四)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原则上,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但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4)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5)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6)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七、物权法基础知识
(一)物权法中的物
1.特性
(1)有体性。
(2)可支配性。
(3)独立于人的身体之外。
2.主要分类
分类依据 | 分类 | 举例 | 总结 |
可移动性 | 不动产 | 房屋、土地、海域、林木等地上定着物 | 变动规则:不动产以登记为原则,动产以交付为原则 |
动产 | 船舶、汽车、航空器、机器设备 | ||
流通性 | 流通物 | 机器设备、房屋等绝大多数物 | 交易客体为禁止流通物的法律行为无效 |
限制流通物 | 文物、黄金、药品 | ||
禁止流通物 | 国有土地 | ||
是否可以出产新物 | 原物 | 苹果树、母牛 | 孳息的取得,有约定的按约定,若无约定: (1)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 (2)法定孳息:按交易习惯取得 |
孳息 | 苹果树上掉落的苹果、母牛生出的小牛 |
(二)物权法中的物权类型
物权所在物的归属 | 物权类型 | 物权能否独立存在 | |
自物权(完全物权) | 所有权 | 独立物权 | |
他物权(限制物权) | 用益物权 | 建设用地使用权 | |
宅基地使用权 |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 |||
地役权 | 从物权 | ||
担保物权 | 抵押权 | ||
质权 | |||
留置权 |
(三)物权法基本原则
(1)物权法定原则。
(2)物权客体特定原则。
(3)物权公示原则。
(五)税法部分
八、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登记
情形 | 具体规定 |
应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情形 |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应当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年应税销售额”的具体规定如下: (1)年应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2)销售额有扣除的,按照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不动产,不计入。 |
依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情形 | 年应税销售额虽未超过500万元,但会计核算健全的,能准确提供资料的。 |
不得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情形 | 下列纳税人不得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1)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2)其他个人。 |
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对应的计税方法和税率/征收率的区分。
纳税人类型 | 计税方法 | 税率/征收率 |
一般纳税人 | 通常情况:一般计税方法 | 税率 |
特殊情形:简易计税方法 | 征收率 | |
小规模纳税人 | 简易计税方法 | 征收率 |
(1)无论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的组成计税价格均适用税率,而不是征收率。
(2)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应扣缴税额=接受支付的价款÷(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九、增值税税率及适用范围
税率 | 适用范围 | |
13% | 销售或进口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 |
9% | 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 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
销售或进口部分货物 | 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的各种动、植物的初级产品 | |
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 ||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 ||
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 ||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 ||
6% | 现代服务(租赁服务除外)、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除外) | |
零税率 | (1)出口货物。 (2)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 (3)向境外销售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设计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转让技术。 |
采取填埋、焚烧等方式进行专业化处理,征税范围的特别规定(一般纳税人的情形)。
是否产生货物 | 产生的货物归属 | 受托方适用征税范围 | 税率 |
是 | 委托方 | 加工劳务 | 13% |
受托方 | 现代服务——专业技术服务 | 6% | |
产生的货物再销售时 | 货物的适用税率 | ||
否 | — | 现代服务——专业技术服务 | 6% |
十、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销售方式 | 具体规定 |
一般规定、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 | 收讫销售款或按合同约定应收销售款的当天 |
进口货物 | 报关进口的当天 |
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 | 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
赊销和分期收款 | 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 无合同或合同未约定收款日期,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
预收货款方式卖货 | 货物发出的当天;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
预收款方式提供租赁服务 | 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
委托他人代销货物 | 收到代销清单或收到货款。 都未收到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当天。 |
代销之外的其他视同销售 | 货物移送的当天。 |
金融商品转让 | 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
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 | 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
提示:上述情形,如果先开具了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即为开发票的时间。
十一、一般计税方法下销售额的确认
(一)一般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确认
销售额的确认 | 内容 |
包含 | (1)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含税金额应进行价税分离换算)。 (2)消费税、资源税等价内税金。 |
不包含 | (1)增值税销项税额。 (2)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符合条件的代收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4)代办保险收取的保险费、代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销货方对此类代收费用开具发票的除外)。 (5)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费:运输方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买方,且将该发票转交给购买方。 |
(二)特殊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确认
销售方式 | 增值税税务处理 | |
折扣销售(商业折扣) | 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上分别注明的,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实物折扣不能从销售额中扣除,且需要“视同销售”。 | |
销售折扣(现金折扣) | 不允许扣除,按折扣前的销售额确认。 | |
销售折让 | 允许从折让/退回当期销售额中扣除。 | |
以旧换新 | (1)一般规定:不得扣减旧货回收价。 (2)金银首饰以旧换新: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与消费税中金银首饰以旧换新的规定相同)。 | |
以物易物 | 双方都作购销处理,全额计算销项税额,同时核算进项税额 | |
包装物押金(注意换算) | 一般货物(含啤酒、黄酒) | 逾期时计入销售额。 提示:以12个月与合同规定期限孰早为准 |
其他酒类(不含啤酒、黄酒) | 收到时就按销售处理, 提示:退押金时不退税。 |
(三)按差额确定销售额
1.金融商品转让
(1)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不可跨年结转。
(3)特殊情形下对于“买入价”的特殊规定:
情形 | 买入价的确定 |
IPO形成的限售股(含孳生的送、转股) | IPO发行价 |
重大资产重组形成的限售股(含孳生的送、转股) | 停牌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 |
限售股在解禁后对外转让,按上述规定确定的“买入价”低于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价的 | 实际成本价 |
无偿转让股票 | 转出方以买入价为卖出价;转入方再转让时,以原转出方的卖出价为买入价。 |
2.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一般计税方法)
允许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其中包括向政府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包括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
3.其他差额征税项目
业务类型 | 允许扣除的项目 |
经纪代理服务 | 代为收取并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
融资租赁 | 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 |
融资性售后回租 | 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本金 |
航空运输企业 | 机场建设费(民航发展基金)、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提示: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允许扣除境内外的机票结算款 |
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 | 支付给承运方的运费 |
旅游服务 | 支付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 |
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管理公司处置抵债不动产 | 取得该抵债不动产时的作价 |
特殊销售行为和差额征税情形下销售额的确定:
可以减除的 | (1)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中分别注明的折扣额。 (2)销售折让。 (3)金银首饰以旧换新。 (4)允许采用差额征税的各个项目。 |
不可以减除的 | (1)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的,或另开发票的折扣额。 (2)销售(现金)折扣。 (3)实物折扣。 (4)以旧换新中旧货物的收购价格(金银首饰除外)。 (5)以物易物、以服务易物。 |
(六)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部分
九、宏观环境分析(PEST)
要素 | 说明 |
政治和法律环境 | (1)政局稳定状况; (2)政府行为对企业的影响; (3)推行的基本政策(例如,外交政策、人口政策、税收政策、进出口限制等),以及这些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4)各政治利益集团对企业活动产生的影响。 |
经济环境 | (1)社会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分配结构、交换结构、消费结构和技术结构等); (2)经济发展水平与状况(例如,GDP、人均GDP、税收水平、通货膨胀率、贸易差额和汇率、失业率、利率、信贷投放以及政府补助等); (3)经济体制(例如,国有、民营等); (4)宏观经济政策(例如,综合性的全国发展战略和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国民收入分配政策等); (5)其他经济条件(例如,工资水平、供应商及竞争对手的价格变化等经济因素)。 |
社会和文化环境 | (1)人口因素; (2)社会流动性; (3)消费心理(或习惯); (4)生活方式变化; (5)文化传统; (6)价值观。 |
技术环境 | 包括国家科技体制、科技政策、科技水平和科技发展趋势等。 |
十、产品生命周期模型
(一)产品生命周期各阶段的主要特征
项目 | 导入期 | 成长期 | 成熟期 | 衰退期 |
销量(用户) | 用户很少,只有高收入用户尝试新的产品 | 快速增长,用户群已经扩大 | 市场巨大,但基本饱和,主要靠老客户重复购买 | 用户对性价比要求很高 |
成本 | 营销成本高,广告费用大。 | 广告费用较高,但每单位成本下降 | —— | 下降 |
价格和利润 | 价格高、毛利高、净利少 | 价格和利润均最高 | 价格和利润均下降 | 价格低、毛利低 |
生产 | 产能过剩 | 产能不足, 需向大批量转换 | 局部产能过剩 | 产能严重过剩 |
产品 | 质量有待提高 | 质量参差不齐 | 产品标准化,改进缓慢 | 产品出现质量问题 |
竞争 | 很少 | 加剧 | 出现挑衅性的价格竞争 | 只有大批量生产并有自己销售渠道的企业才有竞争力 |
经营风险 | 非常高 | 较高水平,但有所下降 | 进一步降低,中等水平 | 进一步降低 |
战略目标 | 扩大市场份额,争取成为“领头羊” | 争取最大市场份额,并坚持到成熟期到来 | 在巩固市场份额的同时提高投资报酬率 | 防御,获取最后的现金流 |
战略路径 | 投资于研究开发和技术改进,提高产品质量 | 市场营销(改变价格形象和质量形象的好时机) | 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 控制成本,以求能维持正的现金流量。 |
提示:产品生命周期模型以产业销售额增长率曲线的拐点划分。产业的增长与衰退由于新产品的创新和推广过程而呈“S”形。
根据各阶段的关键词进行判断产品生命周期所处阶段:
阶段 | 关键词 |
导入期 | 用户少、竞争少; 战略路径:研发提质。 |
成长期 | 用户或销量迅速增多、利润最高、竞争加剧、出现兼并; 战略路径:市场营销 |
成熟期 | 市场饱和(销量增长缓慢)、价格竞争、产品标准化; 战略路径:降本增效。 |
衰退期 | 低价低毛利、产品有问题; 战略路径:控成本,正流量。 |
(二)产品生命周期模型的局限性
(1)分不清:一个产业究竟处于生命周期的哪一个阶段通常不清楚;
(2)有特例:产业的增长并不总是呈“S”形;
(3)易臆想:公司认定所给的生命周期一成不变;
(4)差异大:每一阶段相联系的竞争属性随着产业的不同而不同。
十一、产业五种竞争力
1.潜在进入者的进入威胁
项目 | 内容 | ||
威胁 | 瓜分份额、激发竞争。 | ||
应对 | 设置障碍: (1)结构性障碍: ①波特七分法:规模经济、产品差异、资金需求、转换成本、分销渠道、其他优势及政府政策。 ②贝恩三分法: a.规模经济; b.现有企业对关键资源的控制; c.市场优势(品牌优势、政策优势)。
提示:学习曲线VS规模经济。 | ||
概念 | 区别 | 联系 | |
学习曲线 | 经验积累导致单位成本下降 | ①交叉影响产品成本的下降水平; ②不具有必然关系,但在特定行业存在反向关系,例如: a.铝罐制造(简单资本密集型):学习曲线小,规模经济大; b.计算机软件开发(复杂劳动密集型):学习曲线大,规模经济小 | |
规模经济 | 产量增加导致单位成本下降 | ||
(2)行为性障碍:①限制进入定价(防守);②进入对方领域(进攻) |
提示:限制进入定价与规模经济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企业主动实施的且具有攻击性地降价,而后者则是强调企业自身规模大、成本低,从而自然地实施降价。
2.替代品的替代威胁
项目 | 内容 |
威胁 | 替代威胁:性价比之争。 |
应对 | 老产品:降低成本和价格(提高价值) |
3.供应者与购买者的讨价还价能力
项目 | 内容 |
威胁 | 讨价还价能力。其大小取决于: (1)集中程度或业务量大小(“集中化”):①若购买者的购买数量较多(占供应方销量比例较大)或购买者比较集中,则购买者议价能力增强;②若供应者所在的行业由几个公司控制,且行业集中度较高,则供应者议价能力增强。 (2)产品差异化程度或资产专用性程度(“差异化”):产品差异化越高或资产专用化程度较高时,议价能力越强。 (3)纵向一体化程度(“一体化”):①若购买者实行或可能实行后向一体化(给供应者带来威胁),则其议价能力增强;②若供应者实行或可能实行前向一体化(给购买者带来威胁),则其议价能力增强。 (4)信息掌握的程度(“透明化”):信息掌握程度越高,议价能力越强。 |
应对 | 内部发展、外部发展、战略联盟(一体化战略的实现途径) |
4.产业内现有企业的竞争
项目 | 内容 |
威胁 | 争夺市场占有率:价格战、广告战等。同业竞争中的竞争强度影响因素: (1)产业内有众多的势均力敌的竞争对手; (2)产业发展缓慢(市场需求降低); (3)顾客认为所有的商品都是同质的; (4)产业中存在过剩的生产能力; (5)产业进入障碍低而退出障碍高。 |
应对 | 基本竞争战略 |
(二)应对五种竞争力的战略
(1)成本领先+差异化:公司必须自我定位,通过利用成本优势或差异优势把公司与五种竞争力相隔离,从而能够超过它们的竞争对手——对应波特提出的成本领先战略和差异化战略。
(2)集中化:公司必须识别在产业的哪一个细分市场中,五种竞争力的影响更少一点——对应波特提出的集中化战略。
(3)建联盟(“友”)+设障碍(“敌”):公司必须努力去改变这五种竞争力。公司可以通过与供应者或购买者建立长期战略联盟,以减少相互之间的讨价还价;公司还必须寻求进入阻绝战略来减少潜在进入者的威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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