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按照关于遴选推荐成都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的通知要求,为扎实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顺利完成试点目标任务,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面向智能终端、集成电路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中药饮片加工、化学药品制剂制造5个试点行业,全区有意愿开展数字化转型的中小企业。
二、遴选条件
(一)在新都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且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的工业中小企业。
(二)属于智能终端、集成电路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中药饮片加工、化学药品制剂制造5个试点行业。
(三)数字化转型意愿强烈,愿意投入必要资源实施数字化诊断和改造工作,且近一年有改造计划。
(四)拟改造项目实施地在新都区范围内。
(五)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
三、工作要求
(一)企业申请。符合条件且改造意愿强的企业可向镇街,园区在4月15日之前提出申请,填报《成都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申请表》(附件1),积极参与数字化转型试点。试点企业须
诺在我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期间(至2025年底)积极参与数字化转型试点改造,配合试点主管部门工作,接受业务指导,参加相关调研等活动。
(二)镇街、园区初审。各镇街、园区根据遴选条件对企业申请进行初审,初审后在4月15日前将名单报送至区经信局。
(三)公布名单。区经信局审核公示后报送至市经信局,市经信局审核确定试点企业名单后进行公示。名单内企业可申报享受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相关支持政策。
特此通知。
(联系人:江怡霆;联系电话:83972272转企业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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