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 年市级农机现代化发展项目(农机化试验示范〈农机化应用场景试验〉)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成农办〔2025〕27 号)要求,为做好2025年市级农机现代化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申报指南,现予以公告。
一、支持方向
聚焦现代农机装备短板弱项,围绕粮油、蔬菜、食用菌、水果、茶叶、中药材以及现代种业、畜牧水产等成都农业产业和农机化相关信息化、智能化、绿色生态化等技术,全面开展农业生产新机具新技术试验示范。支持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智能控制、卫星定位等信息技术在农机装备和农机作业上的应用。支持秸秆还田离田、保护性耕作、精量播种、精准施药、高效施肥、水肥一体化、节水灌溉、残膜回收利用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绿色高效机械装备和技术的试验示范。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本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优先支持“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及有农机化试验示范成功经验的组织。
三、补贴标准
主要开展新机具新技术在成都本地适宜性的机械验证、效果验证和农机化与信息化、智能化、绿色生态化相关技术设施设备融合的开发建设,每个项目补贴不超过50万元,其中机具、设施设备等补贴应占试验示范项目补贴资金60%以上。对纳入试验示范的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外的,且适合我市农机化发展的先进育苗机械设备,原则上按照机械设备价值的50%进行补贴,每台(套)最高补贴60万元。
补贴资金用于农机具或设施设备购置、机具设备租用(赁)、专家咨询指导、技术引进、会议/培训、劳务费等支出,其中购买的农机具或设施设备应为生产服务薄弱环节使用。农机具、设施设备购置补贴比例不能达到或超过100%;专家咨询指导、技术培训费用支出范围及标准等参照当地行政部门相关财务规定执行;农机具、设施设备租用(赁)按照发票金额及合同据实进行补贴。相关支出金额以正式发票或土地租用合同、现场确认表等为准,同时附上相关影像佐证。相关生产经营主体要对发票、合同、影像资料等真实性负责。
四、项目完成期限
农机化试验示范(农机化应用场景试验)项目实施期限自正式立项起原则上不超过1年,若因农作物生产周期等客观因素影响,实施周期则酌情顺延。
五、项目其他要求
根据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市级农机现代化发展项目为县级审批立项市级备案制项目,需组织项目申报、专家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择优立项。立项项目应从市级项目储备库中产生。
请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的主体积极申报,申报资料交由所属镇(街道)初审把关后,于2025年4月10日17:00前交到区农业农村局农机科,逾期未报的视为无意愿。联系电话:028-83996720。
附件:成都市农机化试验示范(农机化应用场景试验)项目实施方案(模版)
成都市新都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7日
咨询热线:138-8052-2077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9:00
周六至周日 9: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