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关于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成经开发改发〔2025〕4号)规范实施,进一步明确相关审核条件及兑付操作流程,区农业农村局就相关的2条涉农措施条款制定了《关于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涉农条款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至4月29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4月29日17:00前反馈至指定邮箱。联系电话028-84867136;邮箱地址:zcfgkgzyx@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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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龙泉驿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4日
附件:关于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涉农条款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关于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部分政策条款实施细则
(2025年4月23日 征求意见稿)
根据《关于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成经开发改发〔2025〕4号),以下简称“政策措施”)相关规定,现就该政策措施涉及区农业农村局的2条政策条款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申报要求
(一)支持智慧农业项目建设。
1. 条款位置:第44条。
2. 条款内容:支持数字田园、智慧畜牧、智慧渔业和智慧园区等“智慧(数字)农业+物联网”应用场景的项目建设。对智慧农业项目信息化建设投资2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的40%,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 认定条件:
(1)申报主体注册地在龙泉驿区,未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名单;近3年无违法违规行为及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等事件。
(2)项目投资规模:建设投资200万元以上的项目。
(3)项目重点围绕龙泉驿区主导产业或具有相同技术需求的品类,购置(研究)应用智慧农业相关设施设备,开发集成管理平台,研究应用AI模型,建立贯通信息采集、分析决策、作业控制、智慧管理等各环节的智慧农业集成应用体系。聚焦农业智能装备、数字化平台、农业大数据、智慧种植等方向,具备明显的信息化、自动化特征。支持范围主要包括种植业类、畜牧业类、渔业类、设施农业类。申报开发智慧农业基础模型方向、探索智慧农业未来(技术)方向的项目,研究应用的技术应具备引领性。
(4)项目建设前按照《龙泉驿区智慧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指南》(联系金信科取得申报指南)要求完成项目申报审批并完成建设的项目。
(5)同一项目同一内容历年未享受过中央、省、市、区其他同类政策奖励。
4. 申报材料:
(1)《龙泉驿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涉农支持政策奖补项目申请及审核表》。
(2)申报主体相关证明材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
(3)项目用地合法合规证明材料:包括不动产权证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租赁合同、承包合同、流转合同或其他可证明其土地权属的权证。
(4)项目建设相关佐证资料: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系统备案截图(改扩建项目提供)或部门审批意见(新建项目应提供),项目建设方案,项目建前、建中及建后场地实景图片,建设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自验报告,项目审计报告,财务票据(项目的每一项支出必须出具银行转账记录,严禁现金交易支付)及流水相关凭证。
(5)其他需要的有关材料。
5. 认定部门:区农业农村局。
6. 申报咨询:金信科,咨询电话: 028-84866700。
7. 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二)支持农业生产设施条件改善。
1. 条款位置:第45条。
2. 条款内容:支持水果蔬菜生产大棚设施设备、渔业生产设施设备、以及规模以上畜禽养殖生产设施设备项目建设,对设施设备投资2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注册地在龙泉驿区,未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名单;近3年无违法违规行为及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等事件。
(2)项目投资规模:设施设备投资200万元以上的项目。
(3)项目建设前制定实施方案并填报《龙泉驿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涉农支持政策奖补项目备案表》,完成项目备案后实施的项目。
(4)按照实施方案建设并竣工的项目。
(5)同一项目同一内容历年未享受过中央、省、市、区其他同类政策奖励。
(6)该条款畜禽养殖生产设施设备包括场房主体等基础设施建设,饲喂饮水、环控、监控、防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畜产品采集(挤奶、剪毛、捡蛋等)等设施设备及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等精细化管理的节料节能节水相关设施设备,以及畜禽粪污密闭贮存、沼渣堆肥、臭气控制设施设备等。规模养殖场(小区)界定标准如下,年出栏量:生猪≥500头,肉牛≥100头,肉羊≥300只,肉鸡≥3.5万羽,肉鸭≥3万羽,肉鹅≥1万羽;存栏量:奶牛≥100头,蛋鸡≥2.5万羽,能繁母兔≥400只。
(7)该条款渔业生产设施设备是指以提高渔业机械化、装备化、智能化水平,推广设施化水产养殖,新建玻璃钢、圈养桶、高位循环池、工厂化养殖车间、尾水处理、环境控制等设施设备。
(8)该条款水果蔬菜生产大棚设施设备是指直接用于水果蔬菜设施种植(工厂化栽培)、育种育苗的连栋温室、日光温室等设施大棚,以及为水果蔬菜生产服务的检验检疫监测、病虫害防控、水肥一体化、保鲜存储、采摘设施、烘干晾晒、分拣包装,果蔬副产物处理的农产品初加工设备。
4. 申报材料:
(1)《龙泉驿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涉农支持政策奖补项目备案表》(附件1,项目建设前须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完成备案)。
(2)《龙泉驿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涉农支持政策奖补项目申请及审核表》。
(3)申报主体相关证明材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
(4)项目用地合法合规证明材料:包括不动产权证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租赁合同、承包合同、流转合同或其他可证明其土地权属的权证。
(5)项目建设相关佐证资料: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系统备案截图(改扩建项目提供)或部门审批意见(新建项目应提供),项目建设方案,项目建前、建中及建后场地实景图片,建设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自验报告,项目审计报告,财务票据(项目的每一项支出必须出具银行转账记录,严禁现金交易支付)及流水相关凭证。
(6)渔业生产设施项目还需提供:《水域滩涂养殖证》、其它可证明其水域、滩涂权属的权证(仅针对设施渔业及尾水治理项目);
(7)水果蔬菜生产大棚设施设备和畜禽养殖生产设施设备项目还需提供:经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核备案的设施农用地备案表、设施农业用地协议。
(8) 其他需要的有关材料。
5. 认定部门:区农业农村局。
6. 申报咨询: 种植业科 咨询电话:028-84865199。
养殖业科 咨询电话:028-84865603。
7. 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报备。智慧农业项目建设前按照《龙泉驿区智慧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指南》(联系金信科取得申报指南)要求完成项目申报审批并完成建设的项目。农业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建设前,由经营主体制定项目方案,填报《龙泉驿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涉农支持政策奖补项目备案表》(见附件1)。
(二)奖补申报。申报主体将《龙泉驿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涉农支持政策奖补项目申报书(参考)》(见附件2)、《龙泉驿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涉农支持政策奖补项目资金申报及审核表》(见附件3)及相关附件材料汇编成册后,由项目实施地街镇对申报项目真实性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报龙泉驿区农业农村局。
(三)项目审查。由区农业农村局业务科室牵头,组织局内法规科、项目科、财务科、人事审计科、农经科等相关科室会同属地街镇相关负责人组成项目审查组,对照本实施细则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形成审查意见。
(四)项目公示。区农业农村局改革与政策法规科牵头,将征求意见后的审查意见在龙泉驿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会审议。
(五)项目报批。区农业农村局将通过审查的项目按程序报批。
(六)资金拨付。区农业农村局按照审批意见,依法依规拨付奖励资金。
三、有关说明
(一)符合本政策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区其他扶持政策规定或项目协议约定(含上级部门要求本区配套或负担资金的政策规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所有奖励、补贴均为税前资金,涉税支出由企业(机构、业主)或个人承担。
(三)各申报主体对申报事项及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未按照本实施细则政策要求,采取欺骗、瞒报等手段进行骗补的申报主体,一经查实,将追回所给予的全部奖励或扶持资金及资金占用利息,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本实施细则有效期同《关于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成经开发改发〔2025〕4号)。在执行过程中若遇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调整或新出台相关政策,则以国家、省、市新出台政策为准。
(五)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附件:1. 龙泉驿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涉农支持政策奖补项目
备案表
2. 龙泉驿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涉农支持政策奖补项目
申报书(参考)
3. 龙泉驿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涉农支持政策奖补项目
申请及审核表
附件1
龙泉驿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涉农支持政策奖补
项目备案表
备案项目名称: | ||||
项目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 ||||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
注册地址 | ||||
实际办公地址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备案项目基本情况 | ||||
备案项目对应政策依据 | (政策依据条款) | |||
计划投资 | 万元 | |||
建设性质 | ¨1新建 ¨2扩建 ¨3改建 ¨4迁建 ¨5其他 | |||
项目建设地点 | ||||
主要建设内容 | (可以简述建设内容,具体建设方案作附件) | |||
土地性质 | ¨国有建设用地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农用地 ¨林地 | |||
计划开工时间 | 年 月 日 | 计划完工时间 | 年 月 日 | |
项目备案附件 | 1. 营业执照;2. 项目实施方案;3. XXX…… | |||
项目实施主体承诺: 我单位承诺上述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真实、完整、无误,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街镇备案意见(业务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区农业农村局备案意见
| 业务科室签署意见
签字: 科 年 月 日 | |||
业务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龙泉驿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涉农支持
政策奖补项目申报书
项 目 名 称 :
申报单位(盖章):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农业农村局 制表
二0 年
填报说明
—、格式要求
(一)统一用A4纸,单双面印刷均可。
(二)按照给定格式编写,除封面外,正文为方正仿宋字体。
(三)封面切勿用塑料封皮,申报书统一装订成册。书脊须打印“申报单位名称+XX申报材料”。
(四)装订顺序:
1. 封面。
2. XXXXXXX项目申报表。
3. 申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无违法违规证明材料:申报单位提供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登录信用中国(四川成都)网站(https://chengdu.gov.cn/)点击首页中“信用报告下载”栏目或“专用信用报告”飘窗查询,查询领域“全选”)。
5. 其他申报材料。
二、本申报书未尽事宜,可另附文字材料说明。
三、本申报书一式三份,所有资料加盖申报单位鲜章。
四、附件材料
序号 | 附件名称 | 是否必备材料 |
1 | 龙泉驿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涉农支持政策奖补项目申请及审核表 | |
2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 | |
3 |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 |
4 | ||
5 | ||
…… |
附件3
龙泉驿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涉农支持政策奖补
项目申请及审核表
申报单位(盖章):
项目申报 主体基本 情况 | 申报主体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注册地址 | ||||||||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
实际办公地址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开户银行 | 开户名 | |||||||
银行账号 | ||||||||
申报内容 | 奖补项目名称 | |||||||
奖补依据 | (政策条款内容) | |||||||
申请奖补金额(万元) | 小写: 大写: | |||||||
项目情况简介 | ||||||||
申报主体承诺 | 本人谨代表申报主体做出如下郑重承诺:本企业近3年无违法违规行为及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等事件;申报的项目、填报信息及提供附件材料真实、完整、无误、可追溯,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误报、漏报或提供虚假材料,以欺诈手段取得项目扶持(奖励)资金,将退还相关全部资金及资金占用利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报主体(盖章): 年 月 日 | |||||||
街镇初审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区级部门审查金额及意见 | 经审查, (项目名称)符合《关于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第 条规定及相应实施细则规定,建议奖励(补贴)金额 万元(大写: )。
审查小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
验收组成员 | ||||||||
姓名(签字) | 单位 | 电话 | 职务 | 备注(责任分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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