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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作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专家服务中心 | 发布时间: 2022-02-16 | 789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专技司函〔2022〕18号)要求,现就2022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重点

围绕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聚焦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已具有明显创新能力的青年科技人才为重点,遴选支持一批高水平留学回国创新人才。

二、资助方式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人选,并对资助人选一次性提供资助,申报人所在市(州)或部门(单位)须提供不低于1:1的配套资金。

三、申报条件

申报的留学回国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国国籍;

(二)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三)2017年1月1日后回国;

(四)现已全职到岗,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

(五)出生日期不早于1971年1月1日。

同等条件下,各地各部门(单位)应择优推荐曾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跨国公司、国际组织等机构担任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管理职务,并取得显著成果的留学回国人才。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留学回国人才不纳入资助范围。

四、申报材料

各地各部门(单位)自接到本通知起,即可按行政隶属关系组织本地、本部门(单位)申报工作,并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一)申报函。来函须注明同意向入选人员提供比例不低于1:1的配套资金,注明背景调查相关情况,证明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工作,并提供各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的账户信息(包括开户行名称、账户名、账号、开户行联行号)。申报函最后请注明申报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请表。

(三)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且在海外无工作的承诺书。

(四)证明申报人满足申报条件的有关材料或其复印件。

五、申报要求

(一)各申报市(州)和部门(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对申报人条件、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海外引才安全防范工作要求,做好背景调查,确保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

(二)各申报市(州)和部门(单位)应于2022年3月10日前统一报送申报材料至省专家服务中心(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发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择优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推荐。

联系单位:省专家服务中心

联系人:何老师、郑老师

电   话:028-81471659

邮   箱:scrstliuxue@163.com

附件: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请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2月15日


附件:附件: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