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企业技术中心:
现将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2〕110号)转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对象为符合条件、新申请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截止时间:2022年5月20日。
二、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对象为2020年及之前已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按管理办法需参加复核评价,评价不合格,予以撤销资格。截止时间:2022年6月19日。
三、认定和评价实行线上申报,线下同步报送认定、评价资料(加盖鲜章、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含电子版),于截止时间前报送区经信局(成都公路口岸)811室。(联系人:崔建基、杨雨涵,联系电话:84858995)
详见通知文件:https://jxt.sc.gov.cn/scjxt/wjfb/2022/4/15/7e0e35a8a37a45e8903826e02b2ccb95.shtml
四、补充说明。尚未认定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请积极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成功后可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截止时间:2022年5月10日。
详见通知文件:http://cdjx.chengdu.gov.cn/cdsjxw/c132839/2022-04/12/content_2a7080ed47704cbbb082f14ae62c48e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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