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企业:
现将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四川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2022〕111号)转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应具备基本条件和编写申报材料的相关要求,按《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办法>的通知》(川经信技创(2021)206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企业登录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https://jxt.sc.gov.cn),点击公共服务栏目“四川省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体系”,选择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方向,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企业在线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6日。首次登录该系统的企业按系统提示完成注册,曾使用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工业云系统申报过项目的企业,用户名、密码与申报项目时一致。(技术支持电话:经济和信息化厅信息中心 028-86264480)
二、企业完成资料填报,确认无误并提交后,下载《四川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将材料打印装订成册(加盖鲜章、胶装成册,一式三份、含word、pdf版),于2022年6月6日前报送区经信局(成都公路口岸)811室。(联系人:崔建基、联系电话:61432753)
三、申请认定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必须具有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2022年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实行限额申报,成都市不超过5家。
详见通知文件:http://cdjx.chengdu.gov.cn/cdsjxw/c132839/2022-04/20/content_e9e1a47f7d8b49aa82f5b160eac9c515.shtml
咨询热线:173-2318-3961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9:00
周六至周日 9: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