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及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四川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川科高〔2021〕7号)(附件1)和《四川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川科高〔2017〕52号)(附件2)和《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领域范围(服务贸易类)〉增补入〈四川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科高〔2019〕2号)(附件3)要求,为做好2021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请认定和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申报范围、申报材料、申报程序、评审认定等具体要求详见《四川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川科高〔2021〕7号)(附件1)。
二、年报填报
2020年度及以前已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均需填报《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年度信息表》。
三、名称变更
具有技先资格的企业需登录系统变更企业名称。
四、受理时间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请认定和年报的网上填报及审核受理时间:2021年6月1日至7月23日。
纸质材料和光盘受理截止时间:2021年7月29日17时。
更名受理截止时间:2021年7月30日17时。
五、组织范围
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按属地原则组织当地区域企业填报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年报或申请认定。
六、材料报送
(一)网上填报。企业在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fuwu.most.gov.cn/html/zxbl/)找到火炬中心业务办理平台,点击“办理入口”进入到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管理办理平台填报。
申请认定的企业注册并填报《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报表》,上传相关附件。已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网上填报《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年度信息表》。各申报企业应按文件要求编写资料,并准备相关材料。
(二)光盘报送。电子版材料需刻录在注明企业名称的光盘中,随纸质材料一同报送。
(三)纸质材料。经科技厅网上审核通过后,企业打印纸质文件,连同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1份报送至成都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由市科技局审核盖章并报送省科技厅。
联 系 人:李春艳 杜柳
联系电话:028-63921886、62676761
寄送地址:成都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企业服务部(高新区科园二路1号B座204),邮编:610041
附件:《四川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川科高〔2021〕7号)(下载网址: http://kjt.sc.gov.cn/kjt/gstz/2021/3/3/aadb37a70f4a4a9082d4861bd6068074.shtml)
2. 《四川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川科高〔2017〕52号)(下载网址:http://kjt.sc.gov.cn//kjt/gstz/2018/1/2/5ec1b374df06445fa766f239123a1810.shtml)
3.《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领域范围(服务贸易类)〉增补入〈四川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科高〔2019〕2号)(下载网址:
http://kjt.sc.gov.cn//kjt/gstz/2019/1/28/fcf591232e61462c97b65289ecbb845d.shtml)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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