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对象 | 中小微工业企业 |
申报材料 | 1.眉山市中小企业服务券申请表(见政策原文)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
办理流程 | (一)企业填写眉山市中小企业服务券申请表。 (二)县(区)、园(新)区主管部门初审推荐。 (三)初审合格的企业,将纸质申报资料一式两份报备至中心。 (四)中心对企业提交的申请信息进行复核。 (五)复核通过的企业自主选择经中心认定的服务机构及其服务产品。 (六)企业与选择的服务机构洽谈,签订服务合同。 (七)凭签订的服务合同,企业到中心备案。中心根据服务合同金额核定服务券(虚拟券)金额,并建立服务档案。 |
办理时限 | 一年 |
办理地点 | 县(区)、园(新)区经信部门 |
咨询电话 | 028-38168801 |
咨询热线:173-2318-3961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9:00
周六至周日 9: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