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彭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成都市粮食规模化生产财政奖补面积核实的通知》(彭农函〔2022〕19号)要求,经业主申报、村镇初审、市农业农村局审核汇总和现场抽查,现将通过第二轮抽查核实符合申报条件的8家经营主体进行补充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2022年10月21日—10月31日)。
一、奖补对象和标准
奖补对象:彭州市域内实施水稻、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规模化生产的自然人和法人。
奖补标准:对2022年在市域范围内种植水稻、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规模化生产面积达到50亩及以上,同时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的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者,由成都市级财政按照200元/亩标准给予奖励。
二、奖励申报情况
2022年,彭州市补充申报粮食(水稻、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规模化生产财政奖补的自然人和法人单位共计8个,申报奖励面积675.9亩。具体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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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产业发展指导科,联系人及电话:赵莉,83879203;邮箱:510683297@qq.com。
彭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联系人及电话:张思敏,83872299,83871645;邮箱:741742283@qq.com。
附件:彭州市2022年度成都市粮食规模化生产财政奖补情况补充公示表
彭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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