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成都市持续优化提升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挂网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并于2022年11月30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电力处。
联系人: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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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cdsdlc@163.com
附件
成都市持续优化提升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工作要求,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按照争先进位、补短增强原则,以更具体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压减办电时间、简化办电流程、降低办电成本、提高供电可靠性,持续优化提升成都市电力接入营商环境,推动我市营商环境进入全国领先行列,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全市申请新装、增容等业扩服务的10千伏及以下普通用户(非高危及重要用户)。
二、工作目标
提升居民用户和低压小微企业用电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三零”服务,办电环节为“申请受理”“装表接电”2个,通过政务平台共享推送的压减为“装表接电”1个。实现小微企业160千瓦以下“三零”服务全覆盖,低压非居民、低压居民办电时间分别压降至6天、2天以内。
提升高压用户用电省时、省力、省钱“三省”服务,办电环节为“申请受理”“供电方案答复”“外部工程施工”“装表接电”4个,通过政务平台共享推送的免予“申请受理”,实现延伸投资到用户红线的免予“外部工程施工”,办电环节精简为“供电方案答复”“装表接电”2个,普通用户用时(不含外线施工)原则上不超过15天,10千伏高压办电时间压降至30天以内。
持续优化电力接入行政审批手续,完善告知承诺制审批方式。切实提升供电可靠性和供电服务水平,2022年底前中心城区、市区、城镇、农村地区用户年均停电时间压减至1个、2个、5个、11个小时以内,后续年平均停电时间压降比例不低于8%(因森林防火等安全需求,按照规定采取停运避险等措施的主动停电时间不计入停电小时数统计),在中心城区核心区试点打造建成中西部不停电示范区。
三、工作任务
(一) 进一步优化办电流程
1.压缩低压用户办理流程
(1)申请受理环节。提供“一站式”服务,持续推广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受理。用户在“天府市民云”“天府蓉易办”等APP实名认证后,自动关联推送有效身份证明、用电地址权属证明,实现“零证”办电。对纳入“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办理的全市新增用地项目,提供“电力预装”超前服务,通过系统将用户信息及申请资料自动推送至供电企业办电系统,供电企业直接启动配套电网建设,实现免申请、“零证”办电。用户通过“互联网+”线上渠道提交申请后,供电企业在1天内完成申请受理签约,申请受理完成后1天内完成现场勘查。〔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网络理政办、各供电企业(指国网成都供电公司、国网天府新区供电公司、国网岷江电力公司、四川能投江源电力及其他地方供电企业,以下统称各供电企业)〕
(2)装表接电环节。对不涉及外线施工的低压用户,供电企业在现场勘查时同步完成装表接电,接电时间不超过2天。对涉及外线工程施工的低压用户,供电企业在4天内完成外线工程建设并装表接电,同时保证接电总时间不超过6天。供电企业应充分利用移动作业终端等方式实现业务表单、设计方案、物料清单等自动化生成,实现供用电合同电子签约,提高现场办理效率。(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各供电企业)
2. 压缩高压用户办理流程
(1)申请受理环节。用户在“天府市民云”“天府蓉易办”等APP政务平台实名认证后,自动关联推送有效身份证明、用电地址权属证明,实现“零证”办电。对纳入“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办理的全市新增用地项目,提供“电力预装”超前服务,通过系统将用户信息及申请资料自动推送至供电企业办电系统,供电企业指导用户合理确定内部用能方式、配变容量、选址布局等,提前开展供电方案编制,实现免申请、“零证”办电。(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网络理政办、各供电企业)
(2)供电方案答复环节。对10千伏普通用户,供电企业在9天内完成现场勘查和供电方案答复。(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各供电企业)
(3)外部工程实施环节。对延伸投资到红线的高压用户,供电企业加快外线工程建设,代办行政审批手续,与用户内部工程同步投运。加强用户自行组织实施的内部受电工程,主动提供典型设计方案,指导用户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用户受电工程建设完成提交验收申请后,供电企业在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各供电企业)
(4)装表接电环节。对10千伏高压普通用户,供电企业在用户外部工程及受电工程建设完毕并验收合格后,2天内完成装表送电。(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各供电企业)
(二) 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
1.压减占道(挖掘)审批时间。按照《成都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5部门关于成都市优化营商环境优化水、电、气、通讯等用户接入市政管网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及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办理程序的优化补充通知》(成住建发〔2022〕140号)规定,对满足相关条件电力占道施工时间不超过10天的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接入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其他项目实行并联办理,1个工作日内办结。(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委、市公安局交管局、市公园城市局)
2.精简审批申请资料。满足告知承诺制的项目在“成都市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信息管理平台”在线提交申请,上传《规划许可手续》《施工和交通疏解组织方案》承诺书后即可进行施工;并联审批项目需上传《规划许可手续》和《施工和交通疏解组织方案》。(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委、市公安局交管局、市公园城市局)
(三) 进一步压减办电用电成本
1.降低低压用户接电成本。全面落实低压小微企业用户电力接入“零投资”,城乡范围内160千瓦以下零成本接电,低压电能表及之前设施由供电企业出资建设。(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各供电企业)
2.降低高压用户接电成本。落实《四川省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各项任务,实现新增用地用户不再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市发改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供电企业按职责分工落实)。
3.降低用户通道接入成本。加强城市道路配建管线建设力度,提高配电网通道资源利用效率。随道路新建通道的改、扩建由成都市蓉城管线公司等产权单位切实履行通道运维和修缮职责,产权单位负责办理接入市政管网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等许可手续,按用户需求及时修缮电力通道,持续改善用户接入市政通道办电体验。(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公园城市局、市公安局交管局)
4.全面清理报装接入环节收费。供电企业严禁在用电报装工程验收接入环节向用户收取移表费、计量装置赔偿费、环境监测费、高压电缆介损试验费、高压电缆震荡波试验费、低压电缆试验费、低压计量检测费、互感器试验费、网络自动化费、配电室试验费、开闭站集资费、调试费等类似名目费用。(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供电企业)
5.推广用电租赁共享服务。对高压临时用电和符合条件的1250千伏安以下普通用户,提供箱式变电站等租赁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新装用户探索“临永结合”供用电模式,降低用户接电直接建设成本。(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各供电企业)
6.持续加大转供电加价清理治理。开展转供电清理和专项检查,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对不合理加价行为进行查处。加强“网上国网”APP“转供电费码”宣传和推广,鼓励广大终端用户在线查询和了解用电情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支持5G基站“转改直”,对符合条件的转供电基站做到能改尽改,指导暂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做到“价税分离”。推进新上项目由电网直接供电,最大限度避免新增“转供电”。(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各供电企业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 进一步提升办电便捷度
1.构建水电气讯一站式联办服务。积极推动水、电、气、讯等市政公用服务报装资料互通、互认、互用,在各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水电气讯”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联办窗口,推行水电气讯一站式联办服务。(牵头单位:市网络理政办;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各供电企业)
2.全面提升用电报装信息共享水平。建立政务数据和电子证照共享机制,实现印章、证照、文书的电子化。实现电力接入数据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的项目数据的精准匹配,探索多渠道获取用电报装信息,推动实现居民用户“刷脸办电”、企业用户“一证办电”。(牵头单位:市网络理政办;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各供电企业)
3.建立重点项目用电保障机制。建立市、县政府招商引资电力保障服务联络机制,鼓励各区(市)县供电企业主动加入地方招商会、规委会。为产业功能区搭建“蓉e电”大用户个性化服务平台,提供更丰富的“菜单式”方案和更有价值的增值服务,提升用户满意度。(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各供电企业)
4.全面提升获得电力便利度水平。开展配网供电能力咨询服务,提高电网资源信息透明度和接入效率。推行高压不见面办电、移动办电,运用手机用户端实现高压用户现场勘查、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等环节线上视频“云办理”,供电方案线上答复、供用电合同线上签约。升级采集系统,实现低压用户远程开卡、远程复电。提供停电地图服务,“物流式”在线实时、动态展示停电信息以及抢修派工情况、抢修人员实时位置、现场复电进度等,做到抢修过程完全公开、透明。推广数字人民币用电缴费的应用,持续拓展线上线下缴费渠道。(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各供电企业)
(五) 进一步提升供电可靠性
1.提升城市供电可靠性。在中心城区实施一流配电网建设,持续提升供电能力。推广不停电作业技术,减少计划停电时间和次数。提高电网故障抢修效率,减少故障停电时间和次数。按照供电可靠性监管计划协议,对供电可靠性提升情况进行奖惩。(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各供电企业)
2.加强用户设备管理。持续跟踪《成都市电力用户受电设施建设运维安全技术及管理导则(试行)》执行效果,不断提升用户配电设施配置标准及管理水平。开展居民小区用电安全隐患治理,加大老旧院落改造力度,加快完成全市老旧院落电力设施改造,推进合表、绕越产权小区等用户设备移交改造。(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供电企业)
3.强化电力设施保护行政执法。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有力管控施工破坏电力设施、盗窃电力设施、窃电、违规违法用电和用户内部设施隐患等影响电网安全、危害供用电秩序、违反电力法规的行为,提升电网可靠性,提升用户用电体验。(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各供电企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府组织领导。依托成都市能源建设领导小组和成都市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全市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工作,协调解决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加强推进工作的督导检查。
(二)明确相关配套政策。各相关部门应按照本实施办法的总体要求,及时制定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和文件,同时加强对各区(市)县的监督、考核和评估,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三)主动公开服务信息。各供电企业要通过线上线下渠道,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电费电价、收费项目及标准、办电流程、技术标准等信息,保障用户知情权。
(四)加强政策宣传推广。主动为用户提供咨询解答服务,在办理用电报装业务过程中同步向用户进行政策宣传。统筹开展“蓉e电”营商环境品牌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台、网络主流媒体、微信、微博、短视频、楼宇广告等媒介多渠道宣传优化电力营商环境改革举措,进一步提高市民对获得电力的知晓度和获得感。
(五)强化信用评价支撑。建立覆盖用户、利益相关单位、供电企业等各类主体和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许可等各环节的行业信用体系,纳入政府信用信息平台管理,发现承诺不兑现或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记入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并加强跨部门联合惩戒。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并根据实施情况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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