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2023年成都市市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成农计〔2023〕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都江堰市2023年度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置项目申报指南》,现将申报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2023年4月13日~2023年4月19日),欢迎各有关单位到市农业农村局申报。
附件:《都江堰市2023年度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置项目申报指南》
都江堰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13日
(联系人:邹华,联系电话:13693409695)
附件:都江堰市2023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置项目申报指南
都江堰市2023年度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置项目申报指南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相关精神要求,按照《成都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及废旧农膜回收处理五年行动方案》(成委农办〔2020〕16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成财农发〔2022〕121号)《关于印发〈2023年成都市市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成农计〔2023〕2号)要求,进一步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及废旧农膜回收处置工作,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提高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水平,制定本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回收范围
适用于在都江堰市范围内因农业生产活动产生的、不再具有使用价值而被废弃的农药包装物和废旧地膜。农药包装废弃物主要包括:被废弃的与农药直接接触或含有农药残余物的瓶、桶、罐、袋等包装物,含渔用废弃药袋、瓶;废旧地膜主要包括:不具有使用价值的农用塑料地膜。
二、财政资金支持内容
(一)回收补贴
(二)集中暂存场地租赁费用补贴
(三)编织袋购置补贴
(四)农药包装废弃物及废旧农膜处置补贴
三、财政资金支持对象及条件
全市从事农药和农膜生产、销售、使用的市场主体,基层供销社和社有企业、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用情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二)在区域内有一定数量的回收网点,网点重点布局在农资、农药经营门店、涉农社区垃圾回收站(点)、种植基地等,网点业务覆盖实施区域内所有社区;全市回收点数量不少于30个;每个涉农镇(街道)明确1-2个回收点为集中点,并安排专人负责;每个回收点将回收物按不同材质进行分类存放,规范建立回收工作台账,并保存2年以上;
(三)在本区域内至少有一个符合要求的临时集中堆放场所;
(四)能实现回收物的及时处理。
四、项目任务及补贴标准
(一)项目任务
回收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重量不小于15吨,废旧农膜不小于65吨。
(二)补贴标准
项目资金总额59万元,全部为成都市级财政资金。
1. 回收补贴。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15吨,按不高于10元/公斤标准执行;回收废旧农膜65吨,按不高于1.5元/公斤的标准执行。
2. 集中暂存场地租赁费用补贴。依据市场价执行,单个暂存仓库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年。
3. 编织袋购置补贴。按市场价执行,每个编织袋补贴不超过2元/个。
4. 农药包装废弃物及废旧农膜处置补贴。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费用按市场价执行,每吨(含处置转运装卸费)不高于7500元,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由实施主体委托具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置。废旧农用塑料地膜处理(处置)费用按每吨(含处置转运装卸费)不高于2500元的标准执行。
五、项目实施期限及方式
项目实施期限:2023年4月—12月。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负责、农户参与、市场驱动”原则,合理设置回收网点,建立“户收集、点回收、市(镇)集中”回收体系,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及废旧农膜回收处置工作。项目实施主体确定后,项目实施主体要制定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要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置补贴制度,进一步明确补贴环节、范围和方式,按照项目实施方案严格实施。项目须经验收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实际回收量据实结算并兑付补贴资金。
六、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项目申报截止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
(二)项目申报程序
申报主体在项目申报截止日前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项目申报书;市农业农村局收到项目申报书后组织专家进行审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立项,立项结果在市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按程序申请市级核准备案。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 项目申报书(附件1)。
2. 申报条件规定的证明材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网点设置情况、拟回收物种类及重量、暂存场地证明、处理协议及处理企业资质证明等资料)。
(四)项目文本格式及装订要求
项目申报书一式四份,封面一律采用浅蓝色封面纸按A4纸张规格打印、装订成册。
七、验收要求
(一)验收申请
由项目实施主体按季度向市农业农村局申请验收,如实填写《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置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2)。
项目实施主体在申报补贴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 实施主体工商营业执照或主体资格材料复印件;
2. 回收网点建立台账,回收处置统计表和项目实施资料管理台账;
3. 回收处置或委托处置协议;
4. 处置装车回单、回收处理清册、处置企业营业执照及处置资质复印件;
5. 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二)市级验收
由都江堰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回收、处置数量的核算和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填写项目资金补贴汇总表。验收合格项目,须在区(市)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验收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建立项目管理工作台账,按程序兑现财政补贴资金。
附件:1.都江堰市2023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置项目申报书(模板)
2.都江堰市2023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置项目验收申请表
附件1
都江堰市2023年度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置项目申报书(模板) | |||
项目名称: | |||
申报单位: | |||
实施地点: | |||
法人代表: | |||
联系电话: | |||
填报日期: | |||
都江堰市农业农村局制 |
目 录
1.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项目申报表
3.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4.项目实施方案
5.项目绩效目标表
6.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郑重承诺:
我单位自愿申请实施项目,本申报书所提交的项目申报表、相关单位基本情况表、项目建设方案和相关证明材料均真实、准确、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及签章:
法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都江堰市2023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
回收处置项目申报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项目名称 | ||||
项目申报单位 | ||||
项目实施地点 | 项目实施期限 | |||
项目实施 具备的条件 | ||||
资金来源 | 总投资 | 万元 | ||
其中 | 自筹资金 | 万元 | ||
补贴资金 | 万元 | |||
项目实施内容 和效益 | ||||
申报单位 承诺意见 | 承诺: 自愿申请实施该项目,保证相关信息真实有效,自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按期完成项目任务。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企业□合作社□ | ||
办公地址 | 成立时间 |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万元) | |||
经营范围 | 联系电话 | |||
拥有回收网点 数量 | ||||
经营服务情况 | ||||
有关资质 证明材料 | 发证单位 | |||
编号 | ||||
有效期 | ||||
申报单位声明 | 承诺: 自愿申请实施该项目,保证相关信息真实有效,自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按期完成项目任务。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注:“职工人数”、“生产情况”栏均按上年度12月底实际情况填报。
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一、项目申报主体基本情况
二、项目实施条件
(企业经营情况及规模、拥有回收网点情况、满足环保要求情况、处置时效)
三、项目目标
(实施后的预期目标和效果)
四、项目建设内容
(如何实施、何时回收、何时处置、如何保障环境安全;网点及集中存储点设置情况)
五、项目投资概算情况
(总投资、申请财政补助资金,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测算、成本控制)
六、预期效益
(降低环境影响、美化人居环境)
附件2
都江堰市2023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置项目验收申请表
实施主体名称 (盖章) | |||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
项目实施时间 | |||
回收网点数量 | |||
申请补助资金(万元) | |||
回收处置企业 | |||
回收处理情况 | (回收农药包装物、废旧农用塑料地膜重量,处置重量及申请补贴标准) | ||
项目实施效益 | 回收率、处置率、减少面源污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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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至周日 9:00-18:00